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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拉扯罵警 烏來代表會主席父子遭判刑

2018/1/2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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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2日電)新北市烏來區代表會主席簡建成涉阻擋員警調查其子是否酒駕,簡子則用三字經辱罵員警,兩人遭起訴;北院近日依妨害公務等罪,分別判簡建成父子4月、5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簡建成的兒子前年5月11日晚間6時多,騎車行經新北市烏來區環山路時,被警員發現沒開燈後仍騎車離去;石姓與鄒姓員警騎車在後追趕。

警方一路追到簡家住處門口,看到簡建成兒子下車,要求其出示證件,同時間也質疑他有酒駕的嫌疑。簡建成兒子並未理會欲強行進屋,簡建成見狀與員警發生拉扯,用身體阻擋警察執行公務,簡子則以三字經辱罵員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接到陳情辦理此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簡建成父子檔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簡建成與其子坦承有跟員警發生拉扯,簡子承認有罵員警三字經,但辯稱這只是口頭禪。

簡建成父子檔辯稱,員警未報備而在轄區外執行職務,違反取締不得跟追的規定,以及進入私人領域及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屬於不法執行勤務行為,因此可抗拒不從。

北院法官根據證人證詞、勘驗員警密錄器影片光碟後,認定員警是依法執行勤務,且警察僅拉住簡建成兒子避免其逃入屋內等情況,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沒有違反比例原則,不採信簡建成父子的辯詞。

北院法官審酌簡建成兒子因不服員警取締就口出穢言,侵害公務員執法尊嚴,且嚴重藐視、挑戰公權力,犯後態度也不佳,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法官另考量簡建成身為代表會主席本應為民表率、尊重法秩序,但他卻因發覺兒子遭取締、逮捕時,妨害警方執行勤務,藐視公權力,更造成員警執勤時的人身安全威脅,犯後也一再飾詞狡辯,並指責員警態度不佳,顯見其並無悔意,因此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他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1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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