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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賠償金額降低 柯建銘要上訴

2018/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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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7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表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監聽事實明確,高等法院民事判決卻輕放黃世銘,降低賠償金額,他一定會再上訴,捍衛司法尊嚴。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不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漏他的通訊監察資料,一審求償獲判新台幣62萬元。經上訴,高院認為黃世銘侵害柯建銘通訊自由、隱私權,今天改判黃賠償32萬5000元。

柯建銘晚間在臉書上發文指出,黃世銘違法監聽事實明確,又編串監聽內容虛構成故事,而後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觸犯刑法與通保法洩密罪刑,早已無可抵賴,今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卻輕放黃世銘,降低賠償金額為32.5萬元。柯建銘認為,一定會再上訴,捍衛司法尊嚴。

柯建銘表示,黃世銘為了監聽他,從吳姓受刑人假釋案開始,移花接木監聽所得的內容,羅織故事,嚴重損害他的人格權及隱私權,這是全面性的侵害,並持續侵害長達3年,對黃世銘求償456萬元其來有據,結果一審以他遭監聽30日,以每天4000元計算,計12萬元,另精神慰撫金判給50萬元,判黃世銘須賠償62萬元,實屬過低。

柯建銘說,高院今天更捨棄地院以民法侵害人格權的見解,用特別法優先普通法的方式開小門,用通保法較低的賠償金額,迴避黃世銘對人格權的侵害,並且限縮監聽天數,僅以5天,每日5000元計算,這部分共計2.5萬元,另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32.5萬元,顯然司法單位替黃世銘脫罪,減少其違法監聽日期,降低其違法責任,視原先刑事判決於無物,嚴重破壞司法正義。(編輯:林興盟)1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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