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W飯店女模案 打針密醫二審判9月

2018/2/22 13:1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2日電)高院審理W飯店女模案中的排毒針案情,認定密醫吳柏澂沒有醫師執照卻幫女模注射「排毒針」,今天依醫師法判處吳男9月徒刑,沒收新台幣2500元犯罪所得,仍可上訴。

全案起於郭姓女模民國105年12月7日上午,身披浴袍、意識模糊,在男子洪聖晏、江哲瑋與劉姓女子等人攙扶下,從W飯店搭計程車前往國泰綜合醫院治療,隨後轉往台北榮民總醫院,經急救宣告不治。

檢警事後查出,吳柏澂案發當日凌晨,受託前往W飯店為當時已神智不清的郭姓女模施打「排毒針」。吳男坦承沒有醫師執照,為郭女施打含有維他命B、新俾爾寧藥劑以及點滴的「排毒針」,收費2500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認定吳柏澂於105年12月7日違法從事醫療行為,另於105年1月起至同年12月6日,以每週1到2次頻率為不特定民眾注射混合藥品,依醫師法判刑10月,併科罰金33萬元。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檢察官指控吳柏澂另於105年1月起至同年12月6日從事密醫行為,但只有吳男自白,並無其他補強證據,此部分無法認定構成犯罪,僅就郭姓女模部分論罪科刑。

高院新聞稿指出,審酌吳柏澂曾受部分醫學教育,雖稍有醫學上知識,但他對被害人施行侵入性注射「排毒針」的行為,在欠缺專業而有執照的醫師指示下,仍有相當風險,考量吳男為累犯,判刑9月。(編輯:張銘坤)10702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