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瞬間膠灌鄰居門鎖洩憤 男子得賠5萬8
2018/2/25 11:52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林男不滿被同社區薛姓男子檢舉他在公共空間堆置雜物,便用瞬間膠灌薛男大門鑰匙孔,導致屋內的薛妻無法出入;薛妻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近日判林男要賠新台幣5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不滿鄰居薛姓男子檢舉他在公共空間堆置雜物,因此在民國105年6月間,將瞬間膠灌入薛男住家大門鑰匙孔,導致鑰匙孔被膠劑堵塞而不堪使用,大門無法開啟;當時薛男的妻子正在屋內,也因此無法外出。
薛妻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林男支付開鎖、換鎖等費用共8000元,也主張因為這次事件,造成她心神不寧、失眠等精神上痛苦,請求精神慰撫金50萬元。
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等情況下,認為薛妻得請求林男給付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金額,應以5萬元為適當,林也要賠開鎖、換鎖費用8000元,因此林姓男子總計要賠5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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