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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監工偏離工程路 自學種大麻遭警逮

2018/3/12 15:53(3/12 16: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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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2日電)從事工地監工的32歲陳姓男工程師上網自學,涉嫌在新北市淡水區栽種大麻,警方獲報後埋伏跟監兩個多月,見時機成熟於7日搜索,逮獲陳男並破獲社區大樓大麻製造工廠案。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天舉行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一大隊第2隊隊長葉明鐘表示,專案小組於今年1月接獲線報,指有傷害前科的陳姓男子疑似在新北市淡水區栽種大麻。

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隨即協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及國道公路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歷經2個多月派員實地跟監、埋伏蒐證後,發現陳男為掩人耳目及躲避警方查緝,還另外在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3段一處社區大樓租屋,並使用溫室水耕法栽種大麻。

警方見時機成熟,於7日兵分二路到陳男住家及租屋處進行拘提和搜索。

當場查獲大麻植株18株、乾燥大麻花3包(毛重75克)、LED燈具、成長架3組、空氣幫浦1台、溫濕度計1個、生長桶28個、除濕機1台、酸鹼測定儀1台、發泡煉石1包、矽酸鉀1瓶、鐵定鎂1瓶及開根粉1包等贓證物。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是從友人處取得大麻種子,再自行上網購買器具及學習如何栽種,現場查獲的大麻成品正準備販售就遭警方查獲。

根據警方調查了解,陳男是從民國105年9月起就開始在淡水區濱海路3段的社區大樓承租,初步推估他栽種大麻時間逾1年,後續將持續追蹤大麻種子來源及相關金流。

全案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提醒,大麻屬第二級毒品,長期施用後會產生被害妄想、錯覺、幻覺、焦慮、睡眠障礙等症狀,導致學習、記憶力衰退,請民眾勿輕易嘗試;若意圖供製造毒品而栽種大麻者,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編輯:李錫璋)1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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