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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訴洩密案 二審5月15日宣判

2018/3/30 18:07(3/30 18: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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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王揚宇台北30日電)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獲判無罪。高院二審今天開庭,檢察官請求量處適當之刑,馬英九則重申無罪,全案辯論終結,訂5月15日上午10時宣判。

馬英九最後陳述時朗讀總統誓詞,表示「我沒有違背誓言,我沒有忘記責任,我沒有濫用權力,我沒有犯罪。」這個案子與總統權力無關,與總統的責任有關。

全案起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柯建銘及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司法關說案。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明知調查司法關說案的「100特他61案」並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此外,馬英九在102年9月4日,教唆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及監察通訊所取得的應保密資料。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馬英九構成洩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至於教唆洩密部分則罪證不足,106年8月25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今天二審開庭,檢察官指馬英九論述反覆、挖東牆補西牆,所主張的行政特權,只有資訊不公開權,而非資訊取得權,否則行政、司法將合而為一;一審認定的阻卻違法事由也不可採,因為事實上未發生院際爭執,馬英九也沒有調解動作,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馬英九則表示,本案應回歸憲法,不能使用打稻草人策略,北檢與柯建銘卻曲解捏造出「馬王政爭」、「憲法權力分立制裁」、「特務治國」、「毀憲亂政」、「行政侵害司法」等稻草人,對憲政秩序發展不利。

馬英九說,當時想的是怎麼處理憲政危機,而不是想去鬥倒誰,但沒想到檢方所謂的秘密竟然是柯建銘司法關說案,而這個關說案竟然是總統應該保守的公務秘密,重申無濫權、無擴權,請求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

柯建銘今天以告訴人身分到庭表示意見,表示全案是馬英九追殺他與王金平,不是北檢追殺馬英九,本案如同美麗島事件,原本沒有憲政風暴,是馬英九製造出來,黃世銘給馬英九的報告根本是鬥爭計畫。

柯建銘當庭指馬英九違法監聽,馬英九兩度舉手反駁,表示法院都有核發監聽票,怎麼會是非法監聽呢?

今天庭訊前後歷時近7小時,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5月15日宣判。(編輯:張銘坤)10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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