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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諳申報規定 旅客攜帶黃金出境遭暫扣

2018/4/10 18:51(4/10 20: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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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機場10日電)一名旅客昨天攜帶母親委託保管的金條及金元寶要前往美國,但因未事先申報遭海關查獲暫扣,雖然旅客表示是不清楚攜帶黃金出境申報規定,但仍將面臨約114萬元的罰鍰。

關務署台北關今天下午發布新聞表示,一名陳姓旅客昨天下午前往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櫃台,辦理晚間飛往美國班機的報到手續時,航警局安檢大隊在他的托運行李中發現可疑影像,會同台北關關員開箱檢查後發現,行李中竟有金條7條、金元寶2個。總重約1384公克,初步估算價值約新台幣174萬元。

台北關表示,陳姓旅客告訴關員,因為母親身體不好,日前從美國返台探視後,母親便把這批黃金交給他帶回美國保管,但因不清楚攜帶黃金出境要申報的規定,才會不慎觸法。

台北關人員指出,陳姓旅客攜帶的黃金目前暫時查扣,依據洗錢防制法規定,將扣除法定准許攜帶的2萬美元額度,預估陳姓旅客超額攜帶的黃金,將處以114萬元左右的罰鍰,待旅客繳交罰鍰後再發還黃金。

關務署台北關再度呼籲,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限額等值1萬美元、人民幣超過限額2萬元、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及新台幣超過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遭沒入。(編輯:李錫璋)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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