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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良告徐薇丈夫涉詐欺 北檢不起訴

2018/4/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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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9日電)整型醫師李進良遭起訴使用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反指遭進口商「羅比珍妮」欺騙才進貨,控告投資羅比珍妮的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等4人詐欺,北檢今天處分不起訴。

全案緣起於,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從民國101年起,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從國外進口拉皮、隆鼻線材,再轉售給李進良等醫師。

北檢105年依違反藥事法起訴江正明、姜姓經理等5人;106年4月,北檢另以違反藥事法,起訴李進良等多名醫師。

李進良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否認犯罪,聲稱被騙才進貨,並指羅比珍妮是醫材大廠,醫界也尊稱姜姓經理為師母,自己也是被害人。

李進良對江正明、姜姓經理等4人提出詐欺告訴,但北檢傳訊多名證人後認為,李進良當時知悉羅比珍妮沒有線材輸入許可,江正明等人犯罪嫌疑不足,因此不起訴。(編輯:梁君棣)1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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