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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回扣 前茂管正副處長一審獲判無罪

2018/4/2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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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5日電)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前正副處長許正雄、楊國聰,被控涉嫌官商勾結收回扣及不當利益共新台幣80多萬元。高雄地院審結,認無積極事證有涉貪犯行,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許正雄因自身有經濟壓力,於民國100年起向有意投標茂管處所辦理標案的廠商,收取標案金額5%做為回扣,涉嫌先後18次收受廠商交付的回扣總金額約80萬元。

另外,許正雄、楊國聰因茂管處所發包工程施工期間現場會勘,涉嫌102年11月與得標廠商共同到高雄市六龜區工地會勘後,當天接受廠商飲宴招待,並到有女陪侍酒店消費,消費金額均由廠商支付。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許正雄否認索取回扣,只坦承接受過邀宴;楊國聰則對接受邀宴涉足不正當場所認錯。

涉案廠商等人也改口當初在調查單位供述,每次領款交付給許正雄的數字都是憑印象供述,公司被查扣帳冊列有公關費15%與此無關,是為不想讓員工分紅分那麼多錢才做帳;邀宴純粹想做好關係,對方也曾回請,沒要求對方在工程上給予方便或驗收放水。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認為廠商等人在檢調的證詞,積極事證有待商榷;無法證明許正雄有收取回扣,且和楊國聰於餐廳酒店接受業者飲宴招待雖有損官箴,但檢方如果無法證明彼此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合意對價關係,充其量是違反公務員行政倫理範疇,尚難以刑事責任相繩,因此均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編輯:張芷瑄/李錫璋)1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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