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向頂新買油未付款 味王判付214萬元

2018/4/27 15:4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7日電)頂新製油不滿味王公司民國103年購買精製棕油、香豬油調和油,卻未給付貨款,向法院提起訴訟,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味王應給付頂新新台幣214萬餘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味王曾於103年間,向頂新購買精製棕油、香豬油調和油(巧師傅)等油品,仍有214萬餘元貨款未給付。

承審法官依銷貨對帳單、出貨單,認定味王確實收貨但沒付款,判頂新勝訴,味王應給付214萬餘元。

味王也對頂新提起反訴,主張向頂新購買油品生產咖哩雞肉、咖哩醬包、京御滿堂紅燒牛肉麵等產品,但頂新生產的原料油於103年10月遭檢警查出是劣質豬油,導致味王產品遭退貨、下架,要求頂新賠償941萬餘元。

法官認為,味王產品使用的原料油是「豬油」,不在頂新請求付款的油品項目中,本訴與反訴兩案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沒有密切關係,訴訟資料也沒有共通性或牽連性,不符反訴的法定要件,裁定駁回。(編輯:施燕飛/李錫璋)10704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