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八仙塵爆傷者家屬:判無期都不足償還

2018/5/8 12:5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蕭博文台北8日電)八仙樂園塵爆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活動主辦人呂忠吉有期徒刑5年;傷者家屬說,就算法官判呂忠吉無期徒刑,都不足以償還,盼以後不要再發生類似案件。

八仙樂園民國104年6月間發生塵爆意外,造成471人受傷、15人死亡。活動主辦人呂忠吉一審遭判刑4年10月,全案經上訴,高院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改判呂5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塵爆案傷者家屬林媽媽今天到庭聽判,她於庭外表示,兒子當時和朋友去八仙樂園玩,根本不會想到會被火紋身;兒子全身有85%的燒燙傷,有60%的皮膚更喪失呼吸功能,像現在天氣非常炎熱,就讓人非常痛苦,而到冬天,因毛細孔已壞死,失去了禦寒能力。

林媽媽說,雖然這件案子法官最多只能判呂忠吉5年徒刑,但這對兒子造成的傷害卻是一輩子的,法官再判一個無期徒刑都不足以償還;希望政府日後對於大型活動的公共安全要稍加注意,不要再發生類似案件。

此外,呂忠吉今天未到庭聽判;林媽媽指出,感覺這在逃避責任,心裡很痛,雖然塵爆案迄今將屆滿3周年,但孩子的傷卻是一輩子都不會好的。(編輯:李亨山)10705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