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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洩密案改判有罪 柯建銘:為何只判4月

2018/5/15 11:33(5/15 12: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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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劉冠廷、范正祥台北15日電)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今天二審改判有罪。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尊重司法。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表示,為何只判4月,等看完判決書全文後再對外說明。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102年偵辦柯建銘及王金平疑涉司法關說案。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明知調查司法關說案的「100特他61案」並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全案一審獲判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今天改判馬有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承審合議庭說,本案並未涉及院際糾紛,非屬行使院際調解權,馬英九洩密事證明確,改判有罪,全案可上訴。

王金平上午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尊重司法。

柯建銘說,目前正在忙,等看到判決書全文後,了解為何馬英九只判4月,晚點將發布新聞稿完整對外回應。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臉書發文表示,馬英九有罪,不過只「重判」4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完全是法院當初輕縱黃世銘的翻版。

黃國昌說,共同違法毀憲亂政的總統與檢察總長,均獲得司法輕輕放下。「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檢察官,請提起上訴吧!」(編輯:許雅靜)1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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