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求助110 竟要警幫買點心
2018/5/18 10:46(5/18 11: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8日電)苗栗縣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今天指出,一名女子半夜撥打110報案電話,詢問警方可否幫忙「買點心」,員警無奈表示,這些事請家人幫忙,應把110報案電話留給有緊急需要的人。
苗栗縣警察局粉絲團發布報案趣聞第四集,內容為凌晨3時30分,勤務指揮中心接獲110報案電話,一名女子語氣輕柔問「可以嗎?」員警追問甚麼事,對方才說「買點心可以嗎?」
員警回覆,買點心應該找家人幫忙。女子竟自顧自地表示,「只要一包蘇打餅乾、一杯溫豆漿就好」,但家人都在「睡覺」,有一個麻煩是大門鎖住了,員警進不去,因此可以把鑰匙丟下樓,方便警察進入。
苗栗縣警察局勤務中心主任蔡東宏表示,雖然警察工作項目有「為民服務」,但也不是包山包海,類似這種「肚子餓或是要請人遛狗」,都無法派遣員警前往協助,建議民眾可以找親友幫忙。
蔡東宏指出,警察工作以治安、交通為主軸,110受理報案電話更是需具有「急迫性」「危害性」以及「必要性」的案件,呼籲民眾不宜濫用,若無故撥打經勸阻不聽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3日以下拘役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編輯:管中維)1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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