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賄 翁啟惠:絕對不會做這種事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士林地院今天審理浩鼎案,被告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受訪表示,檢察官指控他在院長任內主導技轉收取賄賂,「我承受不起」,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指控對他傷害滿大的。
士林地檢署民國106年依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等罪嫌起訴翁啟惠,指控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原本打算以1500張技術股行賄翁啟惠,後改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冀求翁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
起訴指出,浩鼎關係企業潤雅公司與中研院簽訂「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專屬授權備忘錄,時任院長翁啟惠即指示研究團隊交付醣分子滿足浩鼎公司需求,讓浩鼎人員得以在未簽屬專屬授權契約前取得酵素合成法技術,並將成果攜出中研院供浩鼎使用。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傳訊時任浩鼎公司董事李世仁、執行長許友恭出庭作證。翁啟惠當庭表示,不知道有1500張技術股這件事,或許是張念慈自己的想法。
翁啟惠開庭後重申,完全不知道1500張技術股,也表示檢方指控他在院長任內主導技轉、收取賄賂,令他承受不起,他完全沒有參與技轉事務,更何況主導、收賄。
翁啟惠另發表聲明,表示浩鼎從未發行技術股,檢方指的1500張股票從未出土,卻成起訴的關鍵理由,「台灣社會被以訛傳訛的訊息誤導,我像被掐住咽喉般,說什麼聲音都出不去,說什麼大家都刻意捂住耳朵」。
聲明指出,「我對台灣只有無償付出。我的智產權無償奉獻給中研院;中研院10大技轉案中,有6件是本人研發成果。我回台灣只想貢獻所長,為台灣找出路,眼看正要開花結果,卻因本案本人聲譽和產業遭受毀滅性傷害」。
翁啟惠透過聲明重申,技轉層級只到副院長。材料交付是有償且昂貴的新台幣400萬元,簽約付費交材料,身為院長的他從未參與。
聲明最後提到,消失的1500張期約股票從未出土,又來個3000張期約賄賂,你有在聽嗎?台灣社會沒有興趣聽,只相信2年前聽到看到的「貪汙」二個大字!「問我痛心嗎?當台灣社會開始學會傾聽,已經是無限遺憾、無可彌補的傷害換來的結果。」(編輯:張芷瑄/李亨山)1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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