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最高法院庭長紀俊乾致死 司機緩起訴
2018/5/25 11:40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5日電)最高法院優遇庭長紀俊乾今年一月遭公車撞傷,送醫急救近一個月辭世。肇事的黎姓司機與家屬達成和解,北檢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處分緩起訴2年,命黎繳交5萬元處分金。
紀俊乾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18年,辦理刑事訴訟審判業務,也長期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刑事確定裁判審核委員、裁判書類通俗化研究小組召集人,並在司法院法官學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擔任講座,品操優異,待人誠懇,極受法界敬重。
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紀俊乾今年一月29日清晨外出運動,途經台北市青島東路、林森南路的行人穿越道時,遭左轉的公車撞上,送醫救治後於2月26日在台大醫院安詳辭世,享壽81歲。
黎姓司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偵查中與客運公司連帶賠償紀俊乾家屬新台幣800萬餘元,家屬表明不願追究,同意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案發時紀俊乾依規定走在行人穿越道,黎姓司機轉彎時未注意禮讓而有過失責任,考量雙方達成和解,今天處分緩起訴。(編輯:李亨山)1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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