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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手球國手詐盲領保險金 判還105萬元確定

2018/6/1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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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3日電)明台保險公司請求原名陳敬鎧的前手球國手陳宥憲返還詐盲的保險金,一審判陳宥憲應返還新台幣105萬元,陳宥憲不服上訴,今天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宥憲民國98年11月間在彰化市與施姓教師發生車禍受傷後,明知視力隔年2月間已恢復大半,並未達萬國視力0.01以下的殘廢程度,仍佯裝雙眼失明前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求診,致不知情的院內眼科主治醫師陳珊霓陷於錯誤,出具其雙眼視力均在萬國視力0.01以下的診斷證明書,據以取得重度視障身心障礙手冊,並詐領明台保險強制險殘廢給付105萬元。

明台保險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法院請求陳宥憲返還105萬元本息,一審判陳宥憲如數歸還,陳宥憲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採信一審判決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確定。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陳宥憲於車禍後4、5年歷經醫院多次檢測、鑑定,雖仍遺存一定程度視力障害,但均無法證明其視力受損程度達萬國視力0.01以下,陳宥憲辯稱明台保險不得請求全數返還保險金,實屬無理。(編輯:吳佳穎/吳協昌)1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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