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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樂團主唱女友 被告:盼得到真的原諒

2018/7/18 15:55(7/18 17: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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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許姓男子酒駕撞機車,造成樂團林姓主唱重傷,林的女友身亡,一審法院判許男2年徒刑;全案經上訴,高院今開庭審理,許男認罪也希望得到被害人真的原諒、趕快入監服刑。

許姓男子涉嫌於去年11月29日凌晨2時許,酒駕行經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和文林路口,衝撞前方機車停等區內的機車,導致「BEYOND CURE(BC)」主唱林姓機車騎士重傷,乘客蔡姓女子送醫不治。

許男肇事逃逸後遭民眾追趕包圍,才返回現場,經警檢測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1毫克,超過標準值。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酒駕致人於死應予譴責,考量許男坦承犯行,並賠償死者新台幣880萬元、傷者400萬元,傷者撤告,死者家屬也表示願意給許男自新機會,足見許男犯後有積極彌補損害的誠意與行為。

法院認為,酒駕致人於死的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審酌許姓男子犯後態度,認為若處以最低刑度3年,將有情輕法重、足堪憫恕之情,因此依法減刑,判處1年6月。

肇事逃逸部分,法院則認為,許姓男子明知肇禍仍逃離,不予減刑,判處1年徒刑,與酒駕致人於死罪合併執行2年徒刑。

檢方認為酒駕致人於死不該適用減刑,因此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進行準備程序;針對犯罪事實部分,許男向法官說自己認罪,但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

庭畢,許男在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不斷鞠躬致歉,也說自己做了很嚴重的錯誤,希望可以得到被害人(家屬)真的原諒、可以趕快入監服刑,得到法院的制裁。(編輯:梁君棣)10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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