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21刀砍死女性友人 男子判刑23年4月定讞

2018/8/18 19:2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高雄市王姓男子前年持刀砍死黃姓女子,還持槍在路上搶轎車逃亡;王男遭逮後移送法辦,最高法院近日維持二審法院見解,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王有期徒刑23年4月,全案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指出,黃女因案要入監服刑,她在民國105年4月間,找王姓女子陪同,到友人王姓男子的住處,拜託他幫忙寫暫緩刑事執行的聲請狀;不過,王男不滿王女的態度,雙方起了爭執,黃女便和王女離去。

過了2小時,黃女獨自到王男家中討論事情,但王不滿王女這次沒有陪同前來,因此持改造手槍朝黃的腳開槍,並拿一把小武士刀砍她的頭、頸等部位共21刀,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

王男逃離犯罪現場後,為躲避警方追捕,在路上多次持槍試圖搶奪車輛,作為跑路的交通工具,而其中一名方姓車主極力反抗,再加上有熱心民眾協助下,王被壓制,警方到場後將他移送法辦。

法院開庭審理時,王男坦承殺人、企圖挾持人車等犯行,但他供稱犯案時是處在精神耗弱狀態,要求法院減刑,但這主張最終未被法官採信。

一審法院依殺人、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合併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3年4月;全案經上訴,今年5月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近日遭駁回,全案就此確定。(編輯:梁君棣)10708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