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情報員家屬追撫卹金差額利息 提告獲賠
2018/9/13 20:38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女情報員閻獻君家屬提出的國賠訴訟請求給付撫卹金差額利息案,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日前判國防部應給付新台幣77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閻獻君62年前到中國從事敵後工作,自此音訊全無;國防部後來通知家屬閻女作戰死亡,但因死亡時間有3個版本(民國56年、76年、88年),造成撫卹金的計算基準不同。
國防部後來補發撫卹金差額318萬多元,但家屬主張,國防部延遲發放,提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請求國防部給付差額利息。
法官認為國防部應負國賠責任的理由,在於國防部所屬公務員怠於注意,遲未依法查明閻獻君視同作戰死亡的日期並發放撫卹金,在閻母96年1月10日死亡時,仍未發放撫卹金,自屬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後段所稱「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應負國賠責任,因此,判國防部應給付7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梁君棣)10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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