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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蔡曾主張協議無須送備查

2014/4/16 14:25(4/16 21: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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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6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蔡英文在民國92年擔任陸委會主委提出修改兩岸人民條例,一度主張兩岸簽訂協議不需送至立法院備查,但當時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要求必須送到立法院備查。

中國國民黨中午召開中央常務委員會議,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美紅就「兩岸訂定協議處理監督專法之重點內容及目前相關法案版本之分析」提出專題報告。

兼任黨主席的馬總統聽取報告後說,兩岸之間至今簽了21項協議,送到立法院不論是審議或備查,都已行之有年。

總統並表示,這項規定是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民國92年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5條,增訂第5條之1,其中特別規定,凡是有動到法律的,就要送到立法院審議,例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涉及海關進口稅則修法,因此ECFA就算過關,若海關進口稅則沒有修正過關,也沒辦法執行,一定要送到立法院去審議。

另外,就是不涉及法律、或不需要法律修改的,就送到立法院備查。但總統說,備查不是就沒有人管,「這個意見還是92年修法的時候,國民黨提出來的」。

總統說,當時擔任陸委會主委的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所提的版本,「不需送到立院備查」,因為認為沒有動到法律的部分,基本上屬於行政規則的性質,所以只要行政院通過就生效了;最後是因為當時的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要求必須送到立法院備查,所以後來才有這樣的規定。

總統說,可見民進黨執政8年,對於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也就是現在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1,「凡是有動到法律的,送到立法院審議,沒有動到法律的,送到立法院備查,這個備查,還是國民黨立委提出來」。

他說,這是一個事實,最近在網路上、在很多場合都有說明。1030416

協議無須備查 蔡辦:指鹿為馬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6日電)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辦公室發言人洪耀福今天說,馬總統指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期間,主張兩岸簽訂協議不需送立院審查,是指鹿為馬,企圖模糊焦點、迴避民意。

馬總統今天說,蔡英文在民國92年擔任陸委會主委提出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度主張兩岸簽訂協議不需送至立法院備查,但當時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要求必須送到立法院備查。

洪耀福透過新聞稿指出,國民黨這些說法,都是莫須有的指控,當中的來龍去脈,蔡英文辦公室早已說明清楚,更何況面對日漸複雜的兩岸事務,應當要有更嚴謹的作為馬總統現在是指鹿為馬,企圖模糊焦點、迴避民意。

他呼籲國民黨,要老老實實面對民意,不要操弄政治、轉移焦點。

他表示,在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之前,國民黨主政下的兩岸事務是不受國會監督,當年民進黨政府在朝小野大的狀況下,走出了第一步,讓兩岸事務進入國會監督的時代。

洪耀福指出,現在兩岸交流越來越頻繁,對台灣人民影響更大更深,所以需要進一步強化國會在兩岸事務上的監督機制,這也是這次學運主要訴求之一,更是國人所共同支持的議題。

對於馬總統回答國民黨中常委建議,可等民進黨主席改選後,邀請民進黨新主席辯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表示,隨時可以辯論。洪耀福說,治國不是靠辯論,馬總統不要忘了自己是總統,不是大學辯論社社長。10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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