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回任省府 監委要調查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監察院說,遭彈劾的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回任省府,屆齡退休後可領高額月退,引發爭議,監委錢林慧君已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天說,郭冠英4月滿65歲屆齡退休後,依法可領取高額月退俸,社會輿論譁然,抨擊有濫用國家資源之虞,及違反程序、玩弄體制、因人設事、特權圖利等不公不義等違失。
監察院指出,錢林慧君98年間負責調查並提案彈劾郭冠英,這次再度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了解台灣省政府任用郭冠英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等相關規定?任用即將屆滿退休年齡者,是否符合政府機關進用人才的慣例?相關機關及人員是否涉有違失?
監察院說,郭冠英在民國98年間以「范蘭欽」等為筆名發表文章損害國家尊嚴,遭監察院通過彈劾,並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1030421
郭冠英案引爭議 銓敘部擬修法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銓敘部今天說,前新聞局官員郭冠英復職到省府任職,雖依法,但正當性顯有不足,銓敘部將研修法規,杜絕此情形再發生。
遭彈劾的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回任省府,屆齡退休後可領高額月退,引發爭議。監委也決定自動調查。
銓敘部今天發新聞稿指出,公務人員任用是屬用人機關權責,銓敘部則是就各機關用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等相關規定進行審查,並據以銓敘審定。
銓敘部指出,郭冠英曾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台灣省政府等停止任用期滿後,派任郭冠英到省府任職,因郭冠英已過停止任用的3年期限,且尚未年滿65歲,所以銓敘部依用人機關報送的任用案,就任用法規審查其任用資格,合於現行相關法令規定。
銓敘部強調,用人權責屬各機關首長,郭冠英任用案雖依法並無不符之處,但正當性顯有不足,以致引起社會不良觀感,將儘速研修相關法規,以杜絕這種情形再次發生。10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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