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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引渡 北檢:返台立即發監

2014/6/11 18:57(6/11 19: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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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1日電)英國法院今天宣判英商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台北地檢署指出,未來林克穎引渡返台後,檢察官將立即逮捕,發監執行。

林克穎在台灣酒後開車撞死黃俊德,經法院判刑4年定讞。他在民國101年持友人護照潛逃回英國,去年10月台英簽署相關引渡備忘錄,蘇格蘭警方逮捕藏匿在英國的林克穎,台灣向英國提出引渡請求。

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今天宣判,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這不僅是台灣司法的重大勝利,也是台灣與英國關係的重要突破,台英司法互助邁向新的里程碑。

雖然英國採三級三審制,林克穎可以提出上訴;但法律專家指出,除非林克穎能證明馬凱弗的判決有可議之處,否則難以翻案。

台北地檢署晚間指出,未來林克穎一旦被引渡入境,檢察官將立即予以逮捕,發監執行。10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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