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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應訊12小時 訊後請回

2014/8/29 02:41(8/29 02: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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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訊問近12小時後今天凌晨將他請回。張顯耀受訪表示庭訊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

台北地檢署28日傳喚張顯耀後,指揮調查局國安處調查官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到張顯耀的大直住處等7處地點搜索,傳喚張顯耀以及他的幕僚陳宏義等3名證人到案,以釐清案情。

北檢在今天清晨2時諭知將張顯耀請回。他步出北檢受訪表示,由於檢方訊問事項較多,他一一進行說明與澄清,所以花的時間較長。至於庭訊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不方便在此透露。

張顯耀被控洩密案,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22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檢察官立即對張顯耀實施「境管通知」。1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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