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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交保 控港警想傷他私處

2014/11/27 18:48(11/27 19: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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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昨天被捕的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今天下午交保獲釋,他在離開法院時指控,有警員昨天拘捕他時多次想傷害他私處,包括陰囊部位。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黃之鋒講述昨天被捕經過時指控,警方執行禁制令後,隨即有約15名警員衝向他,把他按在地上,讓他的頸部和面部受傷,且警員6到7次想傷害他的私處,包括陰囊等部位。

在下午獲得法官諭令港幣500元交保,離開法院時,黃之鋒要求警方交代「為什麼連私處、陰囊也要傷害呢」?他對警方的作為表示失望。

黃之鋒說,一同被捕的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人仍等候上法庭,不知道能否在下午4時30分閉庭前完成(交保程序),如果未能完成,他們可能會被送回警署繼續扣押。

根據學聯臉書傍晚公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與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外務秘書司徒子朗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庭,被控妨礙公職人員罪,獲得現金保釋,案件明年1月再開庭審理,惟保釋期不能進入旺角市中心區域。

黃之鋒重申,學民思潮和學聯昨天始終都沒有和執達主任、身分不明卻執行清除路障的「紅帽子」等發生肢體衝突,只是多次要求對方澄清禁制令內容,對警方以「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拘捕他,感到失望及大惑不解。

香港當局昨天在旺角執行法院禁制令,香港警方並以協助執行禁制令為名,逮捕現場參與「占中」的學生和民眾,包括黃之鋒等學生領袖。1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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