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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周強胃散疑涉劣藥風波 遭下架

2015/5/26 21:31(5/26 23: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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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6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晚間證實,「張國周強胃散」主成份使用不合格的碳酸氫鈉,遭桃園市衛生局要求下架。

月前國內爆發一波胃藥不合格風波,主因是業者便宜行事,藥品主成份原料的碳酸鈣、碳酸鎂未取得原料藥的藥證,而以食品級或食品添加物的碳酸鈣、碳酸鎂充當。

當時張國周曾發聲明「本公司產品『張國周強胃散』使用日本原裝進口之醫藥用等級碳酸鎂原料,生產過程均經相關檢驗並落實PIC/S GMP嚴格規範,並非此次事件之工業級碳酸鎂原料使用者,亦非由國內廠商供應。請消費者安心使用」

不過食藥署接獲桃園市衛生局於5月18日及5月21日二度查廠結果,張國周強胃散既沒有相關進口資料,也沒有碳酸氫納原料藥的許可證,遭衛生局依據藥事法要求下架,下架期限沒有具體說明。

消息今晚曝光,食藥署說,桃園市衛生局內部討論決定裁處張國周製藥,22日發文要求張國周強胃散下架,但並未對外發布訊息。

因為公文遞送時間及適逢假日,受文者收到公文的時間會晚一點,食藥署表示,與地方衛生局電子公文連繫,昨天才收到公文。1040526

桃園衛生局説明強胃散下架情況

(中央社桃園26日電) 針對張國周強胃散下架,桃園衛生局今晚說,張國周強胃散主成分「碳酸氫鈉」,未提供原料藥許可證或原料藥輸入許可證明,奉派責成張國周公司立即下架,暫停販售。待食藥署審驗確認案內藥品安全無虞,始得繼續販售。

1. 有關藥品管理,包含原料藥許可證明及藥品安全性,屬於中央權責,本局配合中央查核。

2. "張國周強胃散"藥品之主成分「碳酸氫鈉」,經查未能向事業主管機關提供原料藥許可證或原料藥輸入許可證明,本局5月21日奉派責成張國周公司立即下架,暫停販售。

3. 下架批號為4056(含)以前之產品「張國周強胃散」(製造日期100年3月至104年3月間,保存期限:4年),下架數量尚在統計中。

4. 該公司目前已提送相關檢驗報告及安全性證明,待食藥署審驗確認案內藥品安全無虞,始得繼續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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