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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險遭菲強押 海巡護漁畫面曝光

2015/6/1 13:00(6/1 19: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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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日電)琉球籍漁船「明進財6號」,5月25日險遭菲律賓公務船強押,幸經海巡署強力護漁,未讓菲方得逞。根據海巡署今天公布的畫面,菲方當時持長槍,一度還阻止我方海巡護漁。

根據海巡署資料,海洋巡防總局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所屬「基隆艦」25日晚間接獲通報,菲律賓公務船攔截屏東琉球籍漁船「明進財6號」企圖帶回調查。

資料與畫面顯示,當時距離「明」船約7.5浬的「基隆艦」獲報後火速趕赴現場,約在當晚7時40分,距離鵝鑾鼻東南方110浬處發現「明」船,雙方立刻律定頻道展開交涉。

晚間8時42分,基隆艦派出小艇接近「明」船確認漁民安危,此時「明」船上已有6名菲國公務員,其中兩人持M16A2步槍戒護,並意圖阻擾我方海巡人員上船,海巡確認船員平安後,暫時撤離並在旁戒護。

晚間9時8分,菲律賓海巡艦艇準備把「明」船拖回菲律賓,基隆艦在漁船前方全力攔阻,小艇在旁戒護,在海巡強力保護漁民「寸土不讓」下,雙方展開對峙,直到晚間9時55分,菲律賓漁船才放棄拖帶。

海巡署先與菲方交涉,將「明」船上6名公務員接駁回母船,歷經4小時持續溝通,海巡署成功化解一場危機。海巡人員表示,只要外國漁船被菲律賓強行拖走,依據菲國新版漁業法規定,至少要繳交60萬美元才能獲釋。

海巡人員登上漁船慰問船長和船員時,有船員說,他們聽到當時一旁菲國公務員看到基隆艦前來馳援,不斷喊「是大船,要撤了」。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崇儀為肯定同仁堅守崗位,日前也率海洋巡防總局長龔光宇,前往慰問自南方海域返航的「基隆艦」同仁,並頒發加菜金。1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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