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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可拒查?法官:警可依職權行使法盤查

2017/3/20 15:26(3/20 15: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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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游凱翔台北20日電)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盤查,雙方誰有理?不願具名的法官說,警察可採用職權行使法盤查。

不願具名的法官指出,警察當時未堅持讓李永得拿出證件進行盤查,就「輸了一半」,因為這會讓外界認為,這個執法是沒有依據、是心虛才放行。

不願具名的法官說,倘若警察當時是按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6款規定,警察就會「逆轉勝」,因為只要行經指定區域,警察可直接盤查;從本案來看,警察或採用第1款和第6款規定,盤查李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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