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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洩密案 馬英九下午再赴北院攻防

2017/6/2 09:36(6/2 15: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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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日電)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將第二度開庭審理,馬英九等人將出庭進行攻防。

這起案件源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案;案件未偵結時,前最高檢檢察總長黃世銘於102年8月31日與同年9月1日向馬英九報告,馬英九再指示黃世銘於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報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馬英九在8月31日,明知「100特他61案」等案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秘密事項、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江宜樺與羅智強。此外,馬英九9月4日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秘密及監察通訊取得應秘密資料。

因此,北檢在3月14日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洩密罪起訴馬英九。案件移審至北院,並於4月14日首度開庭。

馬英九當時在庭上主張,起訴書從第一頁就開始臆測,從第一頁就錯起,一直錯到底;馬英九也強調,請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並非指揮辦案。因為台灣憲政採取雙首長制,在程序上當然也應該向行政院長報告,這都是依法令的公務行為,不是無故洩密,他是無罪的。

本案告訴人之一的柯建銘,當天也有到庭;柯稱,馬英九換了辯護律師,但他沒有辦法掩飾真理,整份專案報告書,其實是政治鬥爭計畫書,是馬英九等人在「先畫靶才射箭」。

柯建銘也說,馬英九與他的辯護律師,是極端法律知識薄弱,假如總統可以介入偵辦中的司法案件,那台灣民主都要改寫,「你(馬英九)所謂的大是大非,其實是在行假關說、真鬥爭」。

本案的承審法官,是審理「夜店殺警案」的法官唐玥;當時她在庭末諭知,6月2日下午2時30分,將再度開庭進行準備程序,也請檢辯雙方就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以表格方式整理出相關爭執與不爭執事項。10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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