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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洩密案二審 馬英九柯建銘庭上爭辯

2017/9/4 14:45(9/4 15: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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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游凱翔台北4日電)立法委員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等案,高院今天辯論終結,訂10月11日宣判,柯建銘庭上指馬英九發動政爭指揮辦案;馬英九指柯建銘涉司法關說,不道歉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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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在庭上說,今天是9月4日,再過兩天9月6日,引發這起台灣政治衝擊最大事件就滿4年,期待終結特務治國,原審判馬英九無罪為枉法裁判,另案台北地院8月25日認定馬英九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判無罪,明顯扭曲憲法第44條,僭越憲法;行憲到目前為止,沒有一位總統使用這項調解權,太陽花學運期間,馬英九要用,但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拒絕。

柯建銘說,馬英九上台(總統)後,以司法追殺,例如特別費案,民進黨的人全被起訴,國民黨則一個都沒有,這就是特務治國,4年前又發動政爭,指揮辦案,檢察官製造案由再違法監聽「假關說、真鬥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給的「專案報告一、二都是鬥爭計劃書」。

柯建銘說,期待二審合議庭心中自有一把尺,用正確法學來看,馬英九一直狡辯,否認犯罪又無悔意,破壞司法體制,造成憲政崩盤,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馬英九在庭上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應維持一審無罪判決」,現今社會對關說事件反感,日前一名議員為民眾銷掉罰單,遭判刑及褫奪公權確定,失去議員資格,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則「關心」受刑人假釋,均受非議,反觀柯建銘至今仍然在法庭內,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沒有關說,打擊司法威信,也不道歉不認錯,還對他提告,這是立法委員應有的表現嗎?

馬英九委任律師說,馬英九接受訊問從頭到尾都是說,當天(102年9月1日)凌晨是請秘書打給黃世銘,並非柯建銘委任律師所指馬英九與黃世銘通話,也不構成教唆洩密,且102年9月11日馬英九在所屬政黨所在地的言論,均是針對王金平涉及關說案,是否適合當立法院長及是否違反黨紀,並非誹謗柯建銘。

柯建銘委任律師則說,102年9月1日凌晨關鍵的88秒,馬英九是親自與黃世銘聯絡,黃世銘後來就提出「專案報告二」來回覆馬英九疑問,已構成教唆洩密。

全案起於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其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挨告。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祕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教唆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要黃世銘提供其他秘密資料等,馬英九評論柯建銘的言論可受公評,因此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受理,高院合議庭由審判長周政達、受命法官曾德水及陪席法官汪梅芬組成,今天全案辯論終結,訂於10月11日宣判。10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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