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蘇炳坤聲請再審案 高院裁准

2017/9/19 09:28(9/19 10:1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9日電)男子蘇炳坤31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定讞,2000年獲總統赦免罪刑,經聲請冤獄賠償敗訴定讞,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高院開庭審理後,今天裁准,也開放媒體進入法庭內拍攝。

全案緣於民國75年3月間,兩名蒙面歹徒赴新竹一家銀樓搶劫,搶走金飾32.79兩,店家遭歹徒持刀砍傷,檢警循線逮捕主嫌郭中雄,郭中雄自白指蘇炳坤為共犯,竹檢在同年7月間起訴,經法院審理,最高法院於隔年3月判決郭男16年、蘇男15年徒刑定讞。

蘇男部分經檢察總長提出4次非常上訴及台灣高檢署聲請4次再審,均遭駁回。

蘇男於89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罪刑之宣告為無效」後,90年就遭收押84天及入獄執行2年半部分,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法院以判決定讞前的羈押以及定讞判決所為刑的執行,不因特赦而受影響,予以駁回定讞。

蘇男在今年5月以發現新事實及新證據為由,向高院聲請再審;高院受理後曾在8月28日開庭,並於今天裁准蘇炳坤的再審案。1060919


延伸閱讀》特赦不代表無罪 蘇炳坤哽咽盼還他清白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