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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嚴重超速車輛 最快飆247公里

2017/12/5 20:03(12/5 20: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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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5日電)高公局統計今年9、10月份國道嚴重超速概況,時速超過170公里有31輛,且平均車速高達207公里,其中超速最嚴重的是247公里,但實際被開單只有14輛,占45%。

高公局今天公布9、10月份國道嚴重超速數據,行車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達170公里以上者有31輛車輛,其中超過240公里的有4輛,最嚴重的甚至飆到247公里,平均車速達207公里。

不過,比對這些違規車輛,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只有14輛被員警取締開罰,開單比例約45%,而他表示,這份數據是利用高速公路兩個門架間的距離,及車輛通過時間去比對換算,不能作為開罰依據,但可以確定的是有很多嚴重超速的漏網之魚。

他補充,容易超速的路段為國道三號大甲到苑裡路段、竹林到關西路段及國一五楊高架段,超速時間多為深夜,將會將這些有發生嚴重超速的路段、時段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後續勤務安排參考。

他也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行車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者,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4000元,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外,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新台幣3萬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1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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