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價出爐 台電初估短收400億
(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16日電)新版電價今天出爐,平均電價調漲3%,每度平均電價將調漲為2.6253元,依原訂漲幅10.24%計算,初估台電短收400億元。經濟部表示,要等到明年4月決算,才會考量動用電價穩定基金彌補台電合理利潤。
電價費率審議會結果出爐,決議將原定平均電價新台幣2.5488元,調漲為2.6253元,漲幅為3%;500度以下住戶及1500度以下小商家不調整,估計8成以上用戶不受影響,自4月1日起實施。
根據台電提供資料顯示,此次不調漲的500度以下住宅用戶及1500度以下商業用戶,共1129萬戶,占總用戶數8成,用電量僅13.5%。此外工業大戶用戶僅32萬戶,用電量卻占整體8成以上。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台灣現在電價在民國104年、105年歷經3次調降,降幅達19.23%,台灣電價已經是亞洲鄰近國家最低。
林全能指出,這次電價由於只能調漲3%,台電原本提出的漲幅是14.54%,每度平均電價超過2.9元,經過審議會委員核定後,增幅10.24%,每度電應為2.8097元。而依照電價公式,每次漲幅最多3%,核定為平均電價每度2.6253元。
台電副總經理林宏遠表示,如果以增加1%電價來計算,影響台電成本約56億元,漲價3%增加約100億元以上的營收。
以新的平均電價試算,調漲3%約增加166億元,不過台電預計的漲幅10.24%,預計營收566.88億元,初估台電在售電收入短收400億元。
如果以104年、105年台電提撥的電價穩定基金828億元計算,等於使用將近一半,而台電今年預計只要提撥442億元;林全能表示,明年4月才會確定台電今年營運績效及財務狀況,如果未達合理利潤5%,才會動用,今天會議並沒有討論要使用多少電價穩定基金。(編輯:林沂鋒)1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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