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哭,別認輸

發稿時間:2017/02/25
可以哭,別認輸
可以哭,別認輸
作者|白冰冰
出版社|野人出版
出版日期|2017/02/22

  正如中視「改變的起點」主持人哈遠儀說的,看過白冰冰的這本傳記,你就會覺自己人生小小的挫折根本不算什麼。白冰冰出身偏遠貧窮家庭,爹不疼,娘不愛,即使人生磨難、挫折不斷,她仍不認輸、不放棄,奮鬥不懈,終於有了今天在影藝圈的地位。全書著實充滿勇敢堅強的正能量。

文章節錄

《可以哭,別認輸:白冰冰逆流而上的頑張哲學》

窮苦生活偏遇難關

  屋漏偏逢連夜雨,家裡禍事連連,最後還是沒有讀書的命。

  念完夜校初中部後接著再念夜校高中部,但卻在這時候爸爸做工時被壓傷,躺在醫院裡。接著,媽媽得了腎臟病,醫生說要開刀割掉一個腎臟。當時大哥在當兵、大姊已婚,我只好一個人扛下了全部的重擔,要到醫院照顧媽媽,還得趕回家為弟妹們準備三餐。

  媽媽開刀那天,我在醫院急得像熱鍋上螞蟻,醫生要我簽手術同意書、護士要我去買血。我帶著弟弟站在手術房外隔著玻璃看不清裡面,想著媽媽躺在手術床上一動也不動的樣子,待會兒手術刀就會從媽媽已消毒好的肚皮劃開,心裡害怕的一直哭著,旁邊的人看了都不忍心。

  那一陣子我要照顧住在不同醫院的爸爸媽媽,兩邊奔波也就無法再念書了。我向診所請假太久,等媽媽出院以後,我回到診所才發現我的工作已經有別人在做了,無奈只好離開。爾後為了生活奔波,全家移居臺北也就失去聯絡。

  近年我回故鄉探望故人時,車子經過診所,赫然發現診所舊址怎麼變成了公路局車站,我趕忙下車問附近的人才知道女醫生於十年前身故,這裡改建成車站已經好幾年了。

  話說一個貧病交加的家庭,為了父母的醫藥費以及全家的生活費,我們只好把基隆的房子賣了,當時賣了十萬元,因為房子是祖產,所以分了一些錢給親戚,再搬到臺北租房子。為了省吃儉用與人分租了一個破舊又沒有窗戶的房間,全家人擠在一起廚房和浴廁與人共用,每個月的房租八百元,就這樣暗無天日的過生活。

  爸爸康復後無法繼續做工,就在臺北一家瓶子回收的處理廠做事,收入減少了很多。一個男人無法扛起全家的擔子,內心是很難受的。爸爸的心情我非常瞭解。我一直在想,我要做什麼工作才能趕快賺很多錢?

  看著家徒四壁一家人饑寒交迫、弟弟們嗷嗷待哺,每當繳學費的時刻來臨就看著爸爸為此托腮愁苦,而我這個無業遊民除了跟著煩惱之外還擔憂著找不到工作。除了從報紙的求職欄找尋工作機會之外,也到社會局設置的求職站找機會,當時窮困的我根本就沒有朋友,連要求救都不知該向誰喊出。信步走到麵包店的櫥窗前,看著裡面美味的麵包,店裡面有一個人還拿著剛出爐長長的土司很粗獷的扒開了就吃,看得我口水直流,可是口袋空空的我也只能快步走開,以免越看肚子越餓。為了不讓自己永遠陷在貧窮的境界,我必須要突破!但我能做什麼呢?

  我想到了小學時候做的美夢――一個不可能完成的夢。我曾經說過我想要當歌星而被全村及全校的人當笑話,到如今,這不可能的夢我必須努力去完成,但第一步該怎麼做呢?

走紅的代價

  當我覺得一帆風順時,竟然飛來橫禍,害我幾乎把命丟了。

  小林旭那檔秀結束三個月後,我接了一家高雄的演唱秀,但另一家歌廳也蠻橫的要我接秀。事實上這根本是兩家西餐廳的惡性競爭,我只是一隻代罪羔羊罷了!

  七月十八日,晚上十點多,我從臺中歌劇院出來,經過旁邊的工地時,突然被一個男人擋住。我抬頭一看,那個男人一拳打在我的頭上,幾乎就把我打昏了。

  我在倒下之前,聽到附近一些小販的尖叫聲以及幾個人衝過來的腳步聲。我以為那些人是來救我的,想不到那些人卻加入陣容,對我拳打腳踢。突然,我感覺一陣劇痛,原來是臀部被刺了一刀。接著,我的額頭又被砍了一刀,一股熱流從臉上沖下來。我血流滿面疼痛不堪,卻反而清醒了。這時聽到一個女人大叫:「你們在幹什麼?」那些歹徒就跑了。

  我倒在馬路上,那位女性跑過來把我抱起,急喊著:「計程車!」好不容易才叫到車。在車上,那位女性一直對司機說:「開快點啦!」司機是一個老伯伯,一邊開車一邊回答:「開太快會被罰款,前面也有紅燈啊!」那位女性又說:「闖紅燈!」

  終於,車子開到了醫院,急忙將我送進去急救。事後,我才知道她叫做周麗虹。一個長得跟我一樣矮小的女人,竟然會有那麼大的勇氣,對著那些歹徒吼叫,還有那麼大的力氣,把我抱到醫院來。相形之下,很多在現場看熱鬧的男人,真是太懦弱了!救命恩人,謝謝妳!(十年過後,我在電視節目提到這段的感恩,講到熱淚盈眶時,神秘嘉賓帶著花束從後面走出來,現場觀眾掌聲雷動,原來製作單位很有心的找到那位救命恩人――周麗虹,並請她來現場擔任神秘嘉賓,那天的節目感動了全臺灣的人。)

  當時急診室來了許多記者,問了許多問題,我簡短的回答了一些後就昏睡了過去。等到我再醒來時,床邊站著一個看起來有點面熟的陌生人。我問他:「我認識你嗎?」那個人說:「妳不認識我沒關係,但我一定要認識妳!我是林建隆。」

  原來,我曾在報紙上看過一則報導,有一個年輕人家貧無法升學,後來誤入歧途因殺人未遂入獄,卻在獄中考取大學。由於我自己也曾因家貧無法升學,所以很想幫助這個浪子回頭又有心向上的年輕人,於是我寄了五千元去報社,請報社轉交,希望能對他有所幫助,之後我又拿了五千元,請媽媽回基隆老家時交給他的父親。由於林建隆不曾跟我聯絡過,時間一久我也就忘了。

  林建隆來看過我好幾次,他知道我受到欺侮非常生氣,要為我討回公道,我立刻勸他:「千萬不要,我當初幫助你就是希望你好好讀書,走入正途,這件事情自會有警察處理,你不要因為我而又再走上回頭路了。」後來,林建隆在美國取得博士學位,回到臺灣的大學任教。雖然我有恩於他,但由於兩人理念不同,並不常聯絡也就漸行漸遠了。

  幾天後,爸爸媽媽帶著曉燕來到醫院,那時我臉上還有血漬,整個臉被打得瘀青、腫脹,眼睛睜不開瞇成一條線,看起來非常可怕。曉燕竟然認不得我,還用手遮住自己的臉不敢看,吵著要回家。這時,我才想到,我的臉一定變得很難看。我趕緊向護士要了一面鏡子,一照之下,一張又黑又腫的臉,那是一張人的臉嗎?又委屈、又怕萬一無法恢復怎麼辦?我的臉就是我的生財器具啊!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是我的工作地點是舞臺並非江湖,生意的競爭有必要這樣對待一個無辜的駐唱歌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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