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發稿時間:2020/08/28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作者|張亦絢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20/08/05

  有時討厭往往就是,想得不夠清楚的愛。《我討厭過的大人們》是小說家張亦絢的最新散文集,輯一是金鼎獎最佳專欄寫作獎「我討厭過的大人們」專欄文章集結,她討厭過鄭清文、葉石濤、西蒙.波娃、佛洛伊德、希薇亞‧普拉斯、伍迪艾倫,到《咆哮山莊》裡的希斯克里夫與生活中的書法老師……等等。輯二「有多恨」討論各種恨,張亦絢在書中徹底翻轉討厭與恨,也提醒我們,絕不要「想都不想」地討厭與恨,要「步步為營,草木皆兵那樣警醒」地進行。

文章節錄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我討厭過西蒙‧波娃〉

我說:欸欸欸,我討厭過西蒙‧波娃耶。

  怎麼啦?妳不是女性主義者嗎?朋友嚇到的樣子,彷彿看到我在他面前口吐白沫,令我覺得真是太好玩了。女性主義者,就不會討厭波娃嗎?哎呀,只是我一直比較喜歡她的好友渣渣啦,我說。渣渣,一九七三年,波娃在羅馬與沙特一同接受採訪時,六十五歲的波娃仍然稱她為「我最要好的朋友莎莎」──志文出版的《西蒙波娃回憶錄》第一卷,莎莎翻成「冉冉」。

  猜猜我後來在什麼狀況下,提到過冉冉?

  一直要到讀過回憶錄的十年後。我在法語測驗的口試時,抽到關於「蒙田與拉.波埃西的友情」選段。蒙田大家都知道,至於拉.波埃西,近年台灣出版了他的《自願為奴》。我答題時,將冉冉之於波娃,拉.波埃西之於蒙田,比併討論。考官目瞪口呆並且心花怒放──我感覺他,都快要從椅子上飛出去了。考官也讀過冉冉、他還記憶猶新;拉.波埃西與冉冉同樣早逝,而他們的死亡,影響了兩個作家。而我想,考官看來那麼快樂,就不會注意到我犯哪些文法錯誤了。

  我得到20/20,滿分。一開心,瞬間也不討厭波娃了。──這當然是玩笑話。認真說來,這個經驗以及其他觀察,使我想到:我們還真是活在波娃遺產的庇蔭下啊。單單拿她回憶錄的一部份出來說說,就被刮目相看了。她不但在文學史上有一席之地,而且看來,大家也不是隨便讀讀而已。不過,我還是有點討厭波娃──在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上頭。比如波娃說,她此生的心,必要為某人跳動。這傻瓜!我大驚失色,不能讓心自己跳自己嗎?所謂我討厭波娃,大概像是,討厭她重感情到有點有點......有點「妳以為妳是麥芽糖嗎!」。也有人說過高達:哎,高達就是「很親人」嘛。兩個以理性著稱的人,結果都被認為超級黏人。

  波娃筆下,冉冉早熟有個性。波娃則稚嫩,當她想吸引冉冉時,也不懂用什麼魅力,波娃實在除了笨拙,還很呆萌。那時的冉冉就叛逆,而波娃,常常跟不上她……。

  《第二性》出版後,莫里雅克或卡繆,都曾公開或私下侮辱波娃。波娃對於自己在國際上引起的廣泛迴響,一針見血地評論:﹝……﹞在法國本土,男性的憤怒是毫無止境的。在外國情形好一點,因為容忍外國作家容易些,畢竟距離較遠,威脅較小。波娃如果在世,今年一百歲了。當年承受的攻擊,現在看都有點像笑話,似乎只使得她的幽默感,熠熠生光。

  有一種損傷波娃的方式,是把沙特視為英雄,認為波娃巴住他,瓜分了只在男性之間流通互惠的感情與聲譽。隨之而來就有各種混戰,有說沙特厲害波娃不,有說沙特不行波娃行──也有想找出他們的平等,事實上並不平等的。有些則強調,波娃愛得多,沙特愛得少。也許是真的,也許不。但這至少給了我們一個奇怪的命題,我們是否將以平等為名,非難愛得多的人呢?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只為擦亮某個招牌,比如小說家或女性主義者,那麼,不愛一個會引起外界混淆想法的人,確實比較精明。不過,精明的人生,值得過嗎?

  西方某一時期開始,「我有戀愛」其實取代了「我有地位」或「我有錢」,成為「身份的象徵」。沙特與波娃不結婚,但他們弄到眾人皆知的感情契約,仍然不脫標榜身份的老調。如果真與自由與平等有關,根本不會有「兩人優先互保條款」吧,畢竟號稱兩人之間平等,同時又強迫第三人次等於他們,是很怪的。「這表示有時我們對別人不夠好。」波娃有次這樣說。這算反省吧?但我年少時,倒是立刻反感地想,這「變相的兩人互保」,太過懦弱與天真了。如果用《第二性》作為中心,量度她的生命,想必有人會困惑,一個強悍的知識份子,怎會那麼情感至上?然而,我對她最初的認識,就是從她「失去冉冉」開始的:那時她就害怕寂寞,那時她就已經視友如命。

  「西蒙啊,我討厭過妳。」我想對她說:「不過那是因為,我更喜歡冉冉多一些。」

  「我也是。」──我猜她會這麼說。帶著只有二十歲,只有二十歲才會有的,淚水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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