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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長期跟騷 屏檢向法院聲請羈押首件獲准

2022/8/11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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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孟妤屏東11日電)屏東縣倪姓女子長期遭黃姓男子在工作場所、住處與通勤路線,持小刀及棍棒尾隨跟蹤,甚至侵入住居,屏檢受理偵辦後,依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等向法院聲押首件獲准。

屏東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接獲屏東縣警察局東港分局通報被告黃男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等案件,屏檢受理後展開調查蒐證,並傳喚相關證人到案以釐清案情。

經查,被告黃男長期在倪女的工作場所、住處與通勤路線,持小刀與棍棒跟蹤、尾隨、監視、觀察被害人行蹤,並侵入其住處對倪女出言警告、威脅,也以手機通訊軟體發送大量訊息、通話干擾等,使倪女心生畏怖,數次報警處理。

警方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對黃男書面告誡,並協助倪女聲請緊急保護令,不料黃男仍未停止跟蹤騷擾,還持續短時間內多次傳送大量騷擾訊息、翻牆侵入倪女住處、跟蹤,甚至攜帶凶器,讓倪女相當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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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下午偵訊黃男後,認為黃男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恐嚇等罪,且有湮滅證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有羈押必要,昨天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獲准。這也是屏東縣首件跟騷法案件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案件。

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立法院去年11月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年6月1日起施行。(編輯:陳仁華)1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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