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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局專門委員蕭銘彬涉貪污收賄案遭司法機關起訴案說明

發稿時間:2021/11/29 13:59:1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1129 13:59:10)針對文化部所屬文化資產局專門委員蕭銘彬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被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案,文化部表示,文化部除於獲檢舉時立即秉毋枉毋縱態度主動調查及移送,目前將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將蕭員移送懲戒,以維護機關廉潔風氣。

文化部說明,文化部於2017年10月間接獲檢舉指稱蕭員(時任文資局古物遺址組水下文化資產科長)疑有要求風力發電廠商接洽指定業者辦理水下探測評估,並收取廠商賄賂等情事,文化部立即由政風處進行查處。經查察結果,認為蕭員涉有異常,文化部即主動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並將蕭員先行調離現職,避免再次接觸水下文化資產等相關業務,文化部亦全力配合廉政署進行偵辦;今(2021)年3月9日蕭員被廉政署搜索約詢,文化部即指示文資局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

文化部表示,自文化部長李永得去(2020)年5月20日到任後,對於機關廉政極為重視,除指示政風處研擬「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清廉守則」外,並於2020年7月函發文化部各司處及所屬機關(構),要求同仁共同遵循,以強化內部管理防弊機制,杜絕違法情事發生。此外,為掌握所屬機關(構)廉政風險狀況,於今年2月訂定「文化部所屬機關(構)風紀狀況通報作業規範」,要求各級主管加強督導及關心所屬同仁工作及生活狀況,對疑涉有廉政風險人員及事件,應行立即妥處並通報文化部;為加深同仁廉政法紀觀念,今年4月訂定「文化部清廉守則與反貪倡廉教育宣導啟航實施計畫」,舉辦清廉守則巡迴教育宣導,並要求所屬機關(構)每年均應辦理一次法紀訓練或講習,以建構廉潔文化。

文化部強調,「廉能」不僅是一個國家競爭力與政府清廉度的指標,也是民眾對政府信任和期待的關鍵所在,文化部在推動廉政工作上將不遺餘力,除對於審議案件著力於開放透明措施,以達全民監督外,並嚴格要求同仁需遵守紀律,以追求廉正及透明為目標,對有涉貪情事,秉持「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原則辦理。(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