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平台
歡迎公司行號投遞新聞訊息!詳洽業務行銷中心 人工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六9:30-12:00、14:00-18:30 如有週日發稿需求請於週六18:00前完成刊登程序。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房屋 仍不得享受營業減半房屋稅優惠稅率

發稿時間:2022/05/16 16:14:1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516 16:14:18)近來常有民眾詢問未合法工廠如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是否可以按營業減半課徵房屋稅?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及財政部釋令規定,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自有房屋,其房屋稅可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但無使用執照違章房屋雖經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因尚難認屬合法登記工廠,應無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減半徵收房屋稅適用。

財稅局說明,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工廠,於有效期間內,雖得不受土地使用及建築法規相關處罰,並得淮予接水、接電及使用,惟仍須取得土地及建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方可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申請一般工廠登記。

如僅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仍屬未登記工廠受政府納管輔導成為合法工廠階段,與房屋稅條例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有別,不適用按營業減半課徵房屋稅優惠,仍應依實際使用情形(工廠)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其他疑問,可利用財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101-108,民雄分局05-2260505分機211至213、215-217詢問,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或至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網站https://cyhtax.cyh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