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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應疫情請假 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 得於請假結束後30日內補提

發稿時間:2022/05/23 14:51:3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523 14:51:32)近來確診人數驟增,嘉義縣截5月18日,已有4437人居家照護;嘉義縣政府表示,勞工如染疫或為密切接觸者須隔離,未能即時收到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致無法提供雇主佐證,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

勞青處表示,勞工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檢疫,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家屬,得請防疫隔離假;孩童自主防疫期間,勞工可依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本部相關規定請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

勞青處說,勞工請假時倘未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可先以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勞工請假理由及日數,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若未能佐證,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亦即,最後一日請假日之翌日起算30日內)補提。

勞青處提醒,勞工確診或需隔離,是屬於屬職業上原因,雇主則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照給原領薪資,若後續導致失能或死亡,雇主須再依勞動基準法的職業災害規定給予相關補償。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雇主疫情期間站在關懷勞工的角度,勞工如因故未能於請假時即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於事後補提證明;如有相關勞動法令疑慮,可洽詢05–3620123轉8018、8023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

勞工因應疫情請假 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 得於請假結束後30日內補提
勞工因應疫情請假 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 得於請假結束後30日內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