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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動城市更新 被劃入台商需儘早因應

發稿時間:2022/01/03 10:48:2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103 10:48:23)中國大陸深圳地區2020-2035年新一波的國土空間整體規劃已有項目開始執行收地階段,還有更多的項目在不久的將來,經政府審閱完成後也會開始執行,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表示,這類所謂「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基本上就是由當地政府牽頭,將劃定區域內的住房、商場及工業用地一起改造,創造出的利益大家共同分享,雖然政策主要是以不能自由移轉的集體用地為主,但是當地政府常會基於規劃的完整性,將附近已經出讓的國有土地也一併納入。

段士良補充,這類項目通常都是在比較老舊的地區,區政府為了地方更新發展而自行或委由開發商發起,有點類似台灣的公辦都更,只是這類的公辦都更不限於住房,而是連同工業及商業不動產一起更新,之後取得的不動產使用年限都可以重新起算,不過既然類似公辦都更就有利益分配的問題,集體用地跟國有用地價值不同,住宅、商場跟工廠的價值也不同,就更不用說各自所在位置優劣也會影響價值了,不少外商不了解利益統籌分配的相關規定,在市場訊息混亂以及對自身權益不了解的情況下,經常無法作出最有利的決定。

段士良提醒,被劃入項目的台商應先檢視自身營運狀況,決定是否需要提前將產能分散到其他地方,政府也會對工廠搬遷給予補償,但補償條件就要考驗台商的談判技巧,建議台商可諮詢專業人士,以提早因應並做最有利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