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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人士贈與財產 須注意台美贈與稅申報規定之差異

發稿時間:2022/05/05 15:39:5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505 15:39:50)在2017年美國稅改(Tax Cuts and Jobs Act)的影響下,美國終身遺贈額度由原本的549萬美元大幅上升。2022年經通膨調整後的終身遺贈額度已來到1,206萬美元,即:除了每年可以贈與每人16,000美元而無需申報贈與稅,美籍人士還可以贈與1,206萬美元價值的資產而無需繳納贈與稅(但需申報),或是將此額度保留以抵扣遺產稅稅負。需要注意的是,美國終身遺贈額度僅是暫時性上調至2025年年底,若現任美國國會無意延長此上調幅度,終身遺贈額度預計在2026年回歸至往年的549萬美元。在此背景下,近年美籍人士積極進行資產規劃與移轉,而產生了可能需要申報美國贈與稅的義務。

一、夫妻贈與
美籍公民的夫妻間贈與免稅,但若有一方爲綠卡持有者時,則需視情況評估是否符合美籍夫妻贈與免稅之規定。另,美籍夫妻在進行贈與給他人的行爲時,即使贈與物登記在夫妻的其中一方名下,在申報時可以選擇夫妻各承擔贈與金額的一半,以降低需要抵扣各自終身免稅額度的金額。

而若配偶不幸過世,在申報美國聯邦遺產稅時,可選擇將已故配偶剩餘的終身免稅額度 (deceased spousal unused exclusion, DSUE) 移轉至仍在世的一方。在日後進行贈與行爲時,贈與金額將會優先扣除DSUE額度,待扣除完畢之後才會開始扣除仍在世配偶本身的終身免稅額。

二、隔代贈與
在美國稅上,隔代贈與是指:對超過兩代或以上世代之財產移轉。另,若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沒有親屬關係,則當受贈人比贈與人年輕 37.5歲時,也會被視為隔代贈與。隔代贈與和一般贈與不同,需要在贈與稅表格上另外揭露,以適用扣除年度免稅額(16,000美元)與終身免稅額度。隔代贈與的申報不僅適用在直接贈與,贈與人若是先將資產轉入信託,再由信託分配利益給隔代的受益人,也會被視作爲隔代贈與。因此,美籍人士在利用信託執行資產規劃時,即有需要考慮是否已經產生了申報贈與稅表格的義務。

在贈與非現金資產時,有許多額外需要注意之處。例如,若贈與物爲公司權益,但該權益因受限於公司規章制度而無法變現或被贈與者無法立即使用,則此贈與不符合年度免稅額的規定,因而須申報並繳納贈與稅。另,若贈與的資產難以估價,則應考慮在申報時附上相關資產描述與估價文件,已供稅局評估申報的正確性,並可開啓申報核課期間的計算。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提醒,除了上述應注意事項,同時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人士仍需注意,台灣的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台幣高於美國的年度贈與免稅額(16,000美元),且台美關於贈與稅申報義務的規定不一。因此,台美雙重國籍人士在進行贈與時,有可能會發生雖然在台灣不用申報贈與,但卻需要在美國進行申報的情況。美籍人士應檢視自身情況,適時諮詢稅務專業人士,以降低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