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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_新聞稿】移轉訂價稅務申報期限提醒 勤業眾信:疫情衝擊下,移轉訂價稅務遵循時效應注意

發稿時間:2022/05/19 14:31:3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519 14:31:30)觀察2022年上半年,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世界各地疲於面對COVID-19新變種病毒之變化,台灣為因應COVID-19疫情現況日益嚴峻,考量短時間內到稅務機關申報人潮恐衍生疫情擴散,故202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地區亦有針對疫情而延長移轉訂價相關揭露表格申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今(19)指出,由於跨國集團投資布局橫跨許多地區,考量近期世界各地對於COVID-19疫情控制政策不盡相同的影響下,導致部分地區於移轉訂價稅務申報期限有所異動,建議應隨時留意各地之政策公告,注意申報時效性,避免可能衍生之罰則。

一、 泰國2020年度移轉訂價揭露表申報期限延長

泰國財政部於2022年3月25日發布第2號通知(Notification No.2)宣布延長2020年度移轉訂價揭露表(Transfer Pricing Disclosure Form)的申報期限。根據泰國稅法第71 bis條規定,年收入2億泰銖或以上的企業實體應提交移轉訂價揭露表以申報該實體與關係企業或合夥企業間進行之受控交易內容。一般而言,該揭露表必須在所屬會計期間結束日後150天內提交,但對於會計年度起始日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企業,申報期限可延長至2022年5月30日;而2021年度申報期限為2022年12月31日。

二、 香港與韓國2021年度國別報告通知(Notification)即將到期

跨國集團可能投資的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


地區中,2022年6月需要進行申報國別報告通知的有香港與韓國,香港因受到COVID-19疫情衝擊,針對會計年度截止於2021年12月31日之企業可延至2022年6月1日再進行國別報告通知申報,非屬於上述會計年度截止日者,則維持會計年度截止後3個月內申報;而韓國未因COVID-19疫情影響調整國別報告通知申報期限,一樣維持2022年6月30日。

@跨國集團因應重點

綜觀近期之觀察,各地國別報告自動交換機制陸續生效,預計各地稅務機關將更加頻繁和及時地交換稅務資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提醒,跨國集團在面對各地移轉訂價三層報告及相關表格之申報時,除了申報期限之變動外,申報之途徑亦有不同,包括線上、email、郵寄、單獨提交或併同於營所稅申報書等方式,部分地區得選用多種方式而部分地區僅有一種選項,跨國企業應一併留意。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