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進程

發稿時間:2014/12/13
愛的進程
愛的進程
作者|艾莉絲•孟若
譯者|殷杲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14/11/19

  生活裡細碎的事件、嘮叨的話語、簡單的動作,都不經意透露出愛的模樣。在《愛的進程》中,艾莉絲‧孟若透過私密而不起眼的小事,描繪出情感的本質。她以簡單而精練的文字帶領你我重新檢視,人生中極易忽略卻充滿愛的時刻。

文章節錄

《愛的進程:諾貝爾獎得主艾莉絲•孟若短篇小說集7》

愛的進程

  在車裡,從旅館回家的路上,我們像原先一樣坐—男人坐前排,女人在後排。我坐中間,兩側是貝瑞爾和母親。她們發熱的身體隔著衣服貼著我。她們的味道壓過了我們正穿過的雪松樹叢,以及一個個小水塘的氣味;在那些小水塘邊,貝瑞爾對著睡蓮嘖嘖驚歎過。貝瑞爾散發出的是罐子和瓶子裡那些東西的味道。我母親散發出的是麵粉、硬肥皂和她那好衣服上溫熱的縐綢氣味,以及用來擦掉汙漬的煤油味。

  「一頓可愛的晚飯,」母親說,「謝謝妳,貝瑞爾。謝謝你,弗洛倫斯先生。」

  「我不知道誰還能去做擠奶的活兒了。」父親也開口,「我們都已經這麼氣派地吃過飯啦。」

  「說到錢,」貝瑞爾說—儘管其實沒人提這個話題—「介意我問一句嗎?你們是怎麼處理你們的錢的?我把我那份都用來投資房地產了。加利福尼亞的房地產—你不會虧的。我在想,你們該弄個電爐,這樣就不用在大夏天費神點火,或者弄那個煤油玩意兒,不管是哪個。」

  車裡所有其他人都笑了,甚至包括弗洛倫斯先生。

  「那是個好主意,貝瑞爾。」父親說,「我們可以用它來擱東西,直到我們通上電為止。」

  「哦,天啊,」貝瑞爾說,「我怎麼這麼蠢?」

  「而且我們實際上也沒錢。」母親快活地說,好像在繼續這個笑話似的。

  貝瑞爾尖銳地說:「妳寫信說妳收到了。妳收到了和我一樣多的錢。」

  父親在座位上側過身子:「妳們在說什麼錢?」他問,「這是什麼錢?」

  「從爹地的遺囑中得來的,」貝瑞爾說,「妳去年拿到的。欸,或許我不該多嘴。就算妳不得不用它還什麼賬,那也算是派上了用場,不是嗎?沒關係的。都是自家人。不是嗎?」

  「我們不需要用它來還什麼賬,」母親說,「我燒掉它了。」

  然後她說了大約一年前的某天她如何坐卡車進鎮,讓人把錢裝在一個她特地帶去的鞋盒裡。她把它帶回家,丟進爐子裡,燒了。

  父親轉回身,臉對著前方的路。

  我能感覺到母親講述的時候,貝瑞爾在我身邊扭動著。她抽搐,微微地呻吟,好像在強忍什麼難以忍受的痛苦。故事講到最後,她發出一聲震驚、痛苦、憤怒的呻吟。

  「妳竟然燒錢!」她說,「妳在爐子裡燒錢!」

  母親的聲音依然歡快:「聽妳說的,好像我燒掉的是自己的一個孩子似的。」

  「妳燒掉了他們的機會啊。妳燒掉了這錢可以給他們帶來的一切。」

  「我的孩子們最不需要的就是錢了。我們誰也不需要他的錢。」

  「那是犯罪啊。」貝瑞爾嘶啞地說。她把聲音轉向前排,「你怎麼不管管她?」

  「他不在場,」母親說,「當時沒人。」

  我父親說:「那是她的錢,貝瑞爾。」

  「都一樣,」貝瑞爾說,「那是犯罪。」

  「犯罪是你報警了才算數。」弗洛倫斯先生說。就像那天他說的其他話一樣,這引起了一點點驚奇,還有一種特別的感激之情。

  不過感激之情並非發自所有人。

  「別假裝這不是你聽過最瘋狂的事,」貝瑞爾衝前排吼道,「別假裝你沒這樣想!因為確實如此,而且你確實是這麼想的;你和我想得一模一樣!」

  父親不曾站在廚房裡,看著母親把鈔票放進火焰。不會有這種事。他甚至不知道它—事情一清二楚,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是直到那個星期天下午,在弗洛倫斯先生的克萊斯勒汽車裡,在母親講給他們所有人聽的時候,才知道這件事的。那麼,我為什麼能如此真切地看到那一幕,就像我對博比.馬科斯(以及對其他人—他並不是第一個)形容的那樣呢?我看到父親站在屋子中央的桌子邊—有裝刀叉的抽屜、鋪著刷洗乾淨的油布的桌子—桌上擱著那盒錢。母親正小心地把鈔票丟進火裡。她一隻手用熏黑的鉗子拉著爐門蓋。父親站在旁邊,似乎不僅允許她這麼做,還在保護她。一幕莊嚴的景象,但並不瘋狂。正在做著對他們而言自然而然、別無選擇的事情的兩個人。至少,是他們當中的一個在做著自然而然、別無選擇的事,而他們當中的另一個相信,重要的在於讓第一個人自由自在地繼續。他們知道別人未必認同這些,但他們不在乎。

  要我相信這都是我想像出來的,該有多難啊。看起來它完全就是真的。這就是我對他們的信仰吧。我從沒停止過這種信仰。不過我不再講這個故事了。在對博比.馬科斯說過之後,我再沒對哪個人提起。我想再也沒有了吧。我不再講,不是因為它嚴格說起來不是真的。我不再講這個故事,是因為意識到不能指望別人像我一樣理解它。不能指望他們對這事表示出任何一點贊許。我甚至都不能說自己也贊同它呢。要是我屬於會贊同它、會這麼做的人,又何至於做出後來那些事呢—十五歲離家出走,到飯店打工,去夜校學打字和速記,進入房地產公司,最後成為一名有執照的經紀人。我也就不會離婚了。父親就不會在縣立老人之家去世。我的頭髮,也本該遵循多年前就開始的自然變化,一直是白色,而不是弄成一種叫作「日出銅」的顏色。這一切,就算我能,我也一件都不會改變,真不會。

  博比.馬科斯是個體面的人—心腸好,有時還有點想像力。我像那樣衝他發火之後,他說:「妳不用對我們這麼苛刻嘛。」很快又說,「這是妳小時候的房間嗎?」他覺得那就是為什麼性遊戲的話題讓我生氣。

  我想,不妨就讓他這麼以為好了。我回答說是的,沒錯,這是我小時候的房間。最好還是當場就和解吧。縱然分手是遲早的事,善意與和解的時刻仍舊值得擁有。不知道這些時刻在一些人(比如說我本人)的處境中,是否更會被珍惜,被刻意追求,甚於在那種舊式婚姻中?—在那裡,愛與恨每每都是悄悄滋生,如此混沌一團、冥頑不靈,好像真能熬到地老天荒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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