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秦朝大冒險(生活百態)

發稿時間:2016/08/20
回到秦朝大冒險(生活百態)
回到秦朝大冒險(生活百態)
作者|張述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6/06/21

  本書以穿越手法,帶您回到秦朝當個普通人,深入一般生活,內容涉及戶籍、基本生活須知、家庭、女性、禁忌、鬼怪;以及與維生相關的農政、租賦、百工、商業、徭戍、軍規、戰爭、軍銜。最後,一起逛帝都咸陽,並認識秦朝的大臣們。文字輕鬆活潑,饒富趣味。

文章節錄

《回到秦朝大冒險:穿衣吃飯,全部從頭學》

在秦朝產品太爛,笞打五十

  兵器造出來了,品質怎樣呢? 這就得接受品質檢測了。仔細看看你手中這件戈,上面有一行小字:「五年,相邦呂不韋造。詔事圖、丞蕺、工寅。」五年,是指鑄造時間,即秦王政五年(西元前二四二年),「相邦呂不韋」詔事「圖」、丞「蕺」就是指導你的兩位師傅,工「寅」是你本人的名字。這件戈,就是著名的「相邦呂不韋戈」。再看看其他幾件出土文物上的銘文,基本也是這樣的格式:

  十四年,相邦冉造,樂工師幣,工禹。

  二十二年,臨汾守瞫,庫系工與造。

  二十六年,蜀守武造,東工師宦,丞業,工……

  這些銘文體現出的就是「物勒工名」制度,也就是把製造者的名字刻在器物上面,層層負責。《呂氏春秋.十月紀》稱:「器物要刻上工匠的名字,以此考察他們是否精誠。如果有瑕疵,就要給予處罰,來追究他們的詐巧之情。」《工律》也有類似規定:「官有武器都要刻上官府的名稱,不能刻記的用丹砂或漆書寫。」這一點除了保證品質外,還有確保歸還公物的作用。不過「物勒工名」不是呂不韋的發明,從春秋時期就已出現,只是秦朝最知名而已。

  對你們的要求還有很多。《均工律》規定,你做為新工匠參加工作,第一年要達到規定產額的一半,第二年所收產品數額應與熟練的工人相等。各地官府還會不定期地對手工業進行評比,例如《秦律雜抄》規定:各縣工新上交的產品被評為下等,負責的嗇夫就得被罰一甲,縣嗇夫、丞、吏和曹長各罰一盾;所造的大車被評為下等,主管官員司空嗇夫也得被罰一盾,造車的工人被笞打五十下。

  更重要的是,身為工匠的你,每年正月都要被上級部門上一「課」,這不是你在學校上的課,是秦朝對「績效考核」的專門稱呼。你應該能記得當農夫時的耕牛評比—「最」為優秀,你可以得到獎勵;「殿」是差評,你要受罰。這就是「課」的最主要內容。

  不過官府對監督你的吏員管理得更嚴格。假如身為礦工的你挖礦時連續兩次被評為下等,負責管理你的嗇夫就要被罰一甲、一盾;如果你實在不爭氣,連續三年都蟬聯「殿」,管你的嗇夫不僅要被罰兩甲,他自己也要被「廢」,即撤職查辦、永不敘用。但是卻沒有規定如何處罰你。

  漆園評比也是如此。如果你的漆園被評為下等,管漆園的嗇夫也得被罰一套皮甲,負責的縣令、縣丞也得負連帶責任,各繳納一面盾牌,做為工人的你則要被罰「絡組」(編織鎧甲的繩子)二十根;如果連續三年遭遇差評,嗇夫同樣會遭遇「貲二甲而廢」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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