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娛樂

發稿時間:2017/02/11
晚間娛樂
晚間娛樂
作者|張亦絢
出版社|九歌出版
出版日期|2016/12/01

  《晚間娛樂》副標是「推理不必入門書」,作者張亦絢說:「意思不是推理這一閱讀不需要入門,而是這一本書不帶入門,是入門之前,隨便先晃晃的閒逛讀物。另一個『不必入門』的意思是,希望推理不是走進某個地方,而是走出去、走出門——與更多不同的藝術類型以及讀者接觸與交流。」此書除了在一本正經的閱讀文化中別開蹊徑,也令我們一窺小說家如何在類型文學、電視影集以及文史知識中,如何悠遊漫步,隨手採集。

文章節錄

《晚間娛樂:推理不必入門書》

我私人的阿嘉莎

談到閱讀推理小說的愉快經驗,無論如何,都不能漏掉阿嘉莎‧克莉斯蒂──然而,這或許是一個最不容易談論的作者。大體來說,她幾乎是一個奉公守法的謀殺作者──在她的創作生涯中,有高明的詭計,有驚悚的布局,也有令人難忘的兇手與受害人──不過,也可以說非常有趣的是,在她的創作生涯中,她可以說從來沒有要將推理小說轉型,或是以什麼策略寫作,來抬高文類身份那樣的野心之舉。就像莎士比亞寫戲劇,阿嘉莎寫推理──兩者都給人一種淋漓盡致的感受。後世不斷將他們的作品改編或是重製,然而它們在創作之初,倒是看不出什麼特別想要擴大版圖的傾向,反而帶有一點,只灌溉「自己的園地」,這種雖然也是有為有守,但也是相對內向、樸素的性格。

  很多推理迷都談到,會對一部作品念念不忘,有時並不是因為這部作品最精采,而是因為那部作品,是第一部使自己產生類型忠誠度的關鍵之作:是從那一部愛上了推理,是從閱讀那一個作者之後,自己才開始自我定義為推理迷。因為這種非常個人的情感經驗,那種我稱為「定情作」的作品與作者,會在讀者心中烙下絕無僅有,且難以替代的獨特身影。阿嘉莎帶給我的衝擊,應該是壓倒性的。那是大概十三歲左右。當時並不懂得以任何綜觀全局的視角去看任何一部推理小說,不過追憶起來,我還依稀記得兩個關鍵時刻,一個是讀到《豔陽下的謀殺案》中的少女角色,那麼侷促、笨拙──尷尬於尷尬的年紀──說也奇怪,雖然當時已經是書呆子型的少女,但沒讀到過多少關心少女處境的段落──雖然我本人的笨拙與阿嘉莎描寫的,並非同一類型,但因為年紀的關係,我頗感到共鳴。這與謀殺情節沒有直接關係。然而不久後的另一個閱讀經驗,小說所帶來的親密對話,整個地更進一層──原因是,我竟發現,自己有著與兇手相似的心理結構!完蛋了,這是什麼心有戚戚焉……。

  這倒不是說,我已經有了犯案的能力與動機。但是,既然惹惱兇手的那件「小事」,在當時,我認為也會惹惱我──只是說惹惱,可能太淡化了── 如果不是阿嘉莎已經把憤怒的結果,攤在我面前,這同樣幼稚的怒氣,或許不會使我像小說人物一樣,精心密謀一樁犯罪事件,然而難道不會讓我在氣頭上,失手傷人?這個經驗,並不是常見的「對兇手感到憐憫」那樣簡單的感情,它其實深刻到,令我看到,自己身上就有的潛伏殺意。

  一直到今天,偶爾我還會開玩笑說道,如果不是阿嘉莎,我也有可能早就走上殺人一途。從某個意義上來說,我因為在那個年紀,就被推理小說提醒,所以被拯救了。也就是說,在閱讀阿嘉莎的過程中,我的自我產生了劇烈的變化,過去視為理所當然的怒氣,我突然學會了,理智控制的必要──發現自己就像兇手一樣幼稚與自以為是,這絕對是一個非常挫折的經驗──不過只要想到,要不是提早透過閱讀,就消化與適應了這份挫折,自己究竟可能長成什麼樣的人呢?只要想到這一點,就會覺得推理小說,簡直就是我的救命恩人。而阿嘉莎,也像極了某種再造父母。

  所以,我私人的阿嘉莎,也蠻驚悚的──不是兇手就在我身邊,而是兇手可能就是我。泛泛地談「不可殺人」,這話誰也會說,誰也會覺得理所當然──但是,真正的問題往往在於,我們知不知道什麼事會惹毛自己,會使自己喪失理智──簡單來說,阿嘉莎讓我發現了,如此不完美的自己──在閱讀而非現實世界中就發現,這是多麼值得慶幸的一件事。我還沒有犯下錯誤,也還沒有千夫所指──推理為我指出了避免蒙羞的道路,秘密地,那個還沒有被懲罰就悔悟的我,還沒有殺人就改正了的我,就是我在青春期時,從阿嘉莎手上收到的第一份禮物。

也許有人會說:那是妳小姐天生頑劣,所以要靠著推理小說放下屠刀,如果是一般正人君子、善良百姓,豈需要推理小說來喝斥「回頭是岸」?這個說法也不無道理,要發現自己恰如兇手,這畢竟是相當極端的讀書心得,難道只是因為這麼獨特的個人體驗而推崇阿嘉莎嗎?當然不是──除了讓人「猛回頭」之外,閱讀阿嘉莎,主要還是因為它有無盡的樂趣。

  《隱身魔鬼》是阿嘉莎的第二部推理之作。這是一部無法在推理小說史留名的習作:可以大致推論,阿嘉莎當時還沒有完全決定要做一個推理小說家,還是一個冒險故事作家。故事在快樂的誇張氣氛開始,在浪漫的婚約締結中結束──情節的推展,大部份都靠著厚顏的巧合前進,故事有很明顯的幻想氣質。然而,這是一部令人多麼愉快的小說啊。事實上,它所採取的原則,可以說是晚近推理影集奉行不渝的簡單公式:幸福二人組共同面對危機,一唱一和,直至化險為夷。這個部份有時幾乎可以獨立在謀殺故事之外,成為「推理 」故事的王牌。比如在推理影集《謀殺》中,固然情節的懸疑會佔據我們的注意力,然而我自己的感想是,整部影集看下來,最迷人的原來是那兩張偵探的臉──其次則是他們的對話。那對話美妙,有時還不是來自機智迷人,而是其簡單的「鋪張浪費」。──那些並不專注在破案的問候與互虧。天造地設的兩個人(未必指愛情)──《識骨尋蹤》劇情不但延伸到破案搭檔結為連理,還一起養小孩。但是這種雙雙對對,未必一律都走入婚姻與愛情,改編後的《妙女神探》,法醫與女警,是偶爾會一起慢跑的閨蜜。

  或者愛情、或者友情──除了以「永不孤單」這個理想吸引人,二重唱還有另一個作用,可以更好地寄託所謂「派頭」。派頭是什麼?這裡說的不是例如倪匡的衛斯里,隨時可召集能人高手為他開方便之門的優越形象,派頭可以是更細緻的東西──即使低調也會是一種迷人的派頭。英國影集中的布朗神父,就是相當看重偵探「派頭表演」的一個代表,而且不是大開大闔型的──神父沒有什麼身手,但他無論輕輕頷首或一個微微傾身──在在都傳達了一種美妙的節奏與氣氛──派頭是介於看得見與看不見之間的舞蹈。是一種全身性的表情與人格的感官成份。但是,像飾演布朗神父的演員那麼高段的人選不可多得──小說又主要是靠文字傳達──這裡我們就可以提起阿嘉莎的一個特點,她掌握了派頭的精髓。我甚至不得不說,她是罕見的例子──原著小說經常比螢幕形象,更完美地詮釋與釋放,派頭的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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