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之書

發稿時間:2017/12/08
鏡之書
鏡之書
作者|尤金‧切洛維奇
譯者|李建興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7/10/31

  羅馬尼亞暢銷作家尤金‧切洛維奇的懸疑推理小說《鏡之書》,「一場宛如畢卡索畫作般的殺人拼圖」,內容描述發生在普林斯頓的未破解恐怖凶殺案,情節曲折、精彩。我們是否能夠相信自己的記憶?切若維奇成功地刻劃角色,並機智謹慎地處理揭露真相的時機,一個聰明、複雜的謀殺案,不只推理迷推崇,喜好文學的讀者也愛不釋手。

文章節錄

《鏡之書》

  有一天,我在維德的圖書室發現那份稿子。

  面對房門的書櫃底部有個小櫥子,當時我都沒有好奇到把它打開。直到我在找寫字用的紙,想要為門邊的書櫃做個最終排放的圖表,我是從那開始整理,所以決定在櫥子裡找而非下樓到教授的書桌上拿。打開後發現一疊紙,幾本舊雜誌,一些鉛筆、原子筆和馬克筆。

  我從櫥子拿出紙張時失手掉落,有幾張散落在地板上。我跪下去撿,發現櫥子裡面有枝鉛筆的尖端似乎嵌在壁上,插到兩面櫥壁接合處。我俯身去看清楚,把其他物品拿開,發現櫥子左側有片假壁,打開後有個電話簿大小的空間。在夾縫中我發現厚紙板檔案夾裡的一疊紙。

  拿出來一看,封面沒有說明內容的字樣。翻閱後,我察覺到這是精神病學或心理學的作品,但沒有書名或作者。

  似乎至少有兩個人在紙上書寫。有些是打字的,有些字跡很小,用黑墨水,還有些是不同筆跡,用藍色原子筆且傾向左側的潦草大字。打字和手寫的頁面都布滿修改,在某些地方還添加了一兩個段落,用透明膠帶黏貼在頁面上。

  我猜想這會不會是蘿拉說過的維德教授的名作草稿(或多份草稿之一),或者是已經出版的某本舊作的手稿。

  我迅速讀完前幾頁,充滿了我不熟悉的科學術語,於是我把手稿放回去,小心把雜物盡量擺成剛發現的狀態。我不希望維德發現我找到他的祕密藏物處或我在他家裡亂搜。

  某天下午我忘了時間,下樓時撞見正與德瑞克交談中的教授。德瑞克離去,維德邀我留下吃晚餐。他累了,顯得陰鬱又心不在焉。過程中,他恭喜我作品被錄用出版,可能是聽蘿拉說的,但他沒問我詳情,不然我很樂意說。外面在下大雪,我暗忖最好告辭,因為路面可能被擋住,但我無法拒絕他的邀請。

  「不如你叫蘿拉也過來吧?」他提議,「去啊,我堅持。如果我知道你還在,我會自己邀她。今天我們都在一起工作。」

  他在冰箱裡找牛排時,我進走道打電話回家。蘿拉幾乎立刻接聽,我告訴她我在維德家,他邀我們一起吃晚餐。

  「是他提議你打給我嗎?」她用吵架似的語氣問,「他人在哪裡?」

  「他在廚房裡。怎麼了?」

  「我感覺不太舒服,理查。天氣很差,我勸你盡快回家。」

  我沒堅持。我掛斷之前告訴她我會盡快回去。

  我回客廳時維德疑問地看我一眼。他已經脫下他的外套穿著白圍兜,胸口有紅字繡著:「最棒媽咪,好吃好吃」。他看我的樣子如釋重負,黑眼圈的顏色看起來更暗了。他的臉在廚房的慘白日光燈下,看來老了十歲,我們認識那晚他的自信神態似乎變成了幾近驚恐的表情。

  「呃,她說什麼?」

  「她說這種天氣不想出門。而且—─」

  他揮手打斷我。「她至少可以想出更好的藉口吧。」

  他拿起一塊牛排丟回冰箱裡,用力甩上門。

  「女人可以說她們身體不舒服,不必講細節,對吧?這是她們人生的重大優勢之一。麻煩你下去酒窖,拿瓶紅酒上來。我們要吃一頓悲慘孤單的光棍晚餐了。我們都不是橄欖球迷,但我們吃完可以看轉播,喝罐啤酒,打嗝,做滿足的男人該做的事。」

  我從酒窖帶酒回來時,牛排正在大煎鍋上滋滋作響,他在做某種速成馬鈴薯泥。有扇窗戶敞開著,風把大片雪花吹進室內,立刻在溫暖空氣中融化。我照他的指示打開紅酒,倒進一個大肚玻璃瓶裡。

  「恕我直言,但要是我一年前請蘿拉過來,即使外面下著火球,她也會像子彈飆過來,」他喝一大口威士忌之後說,「聽老人的勸,理查。當女人察覺你對

  她有意思,她會開始測試她的權力企圖控制你。」

  「你說『有意思』是什麼意思?」我問。

  他沒回答,只是悠悠看我一眼。

  我們默默吃飯。他牛排煎得太匆忙,幾乎是生的,馬鈴薯泥也充滿硬塊。他幾乎自己喝光一整瓶紅酒,我們繼續喝咖啡時,他給自己那杯加了大量波本酒,大口喝掉。戶外的風雨已經轉變成暴風雪,在窗戶上翻騰。

  晚餐後他把盤子放進洗碗機,點了根從木盒裡拿出來的雪茄。我婉拒他的好意自己點了根萬寶路。他心不在焉地抽了一會兒,似乎忘了我在場。等他開口時我正準備謝謝他招待,說我要走了。

  「你最早的記憶是什麼,理查?我是指依年代順序。通常一個人的記憶從兩歲半到三歲間開始。」

  廚房的日光燈亮著,但是餐廳處於半黑暗狀態。他說話時會揮手,發光的雪茄末端在陰暗中畫出複雜的線條。長鬍鬚讓他看起來好像聖經先知,失去願景,努力再度聆聽天上來的聲音。他右手無名指上戴了顆紅寶石,在抽雪茄時發出神祕的反光。我們之間的桌上鋪了塊大白布,看來好像又深又冷的湖面,比牆壁更明確地隔開我們。

  我從未「依年代順序」想過最早的記憶,照他的說法。但片刻後他說的記憶開始在我腦中成形,我告訴了他。

  「我在費城的柯妮莉亞姨媽家。你說得對:我應該是三歲,或是生日前一個月左右,在一九六九年的初夏。我在一個感覺似乎很大的陽臺上,想要從綠色櫥櫃上拉下一塊木板。我穿著短褲和白涼鞋。然後我媽過來把我帶走。我不記得那趟是搭火車或汽車,我也不記得姨媽家的擺設或她跟姨丈當時的長相。我只記得那塊木板,櫥櫃,還有陽臺,地上是奶油色磁磚,還有濃厚的烹飪氣味,一定是從陽臺附近的廚房傳來的。」

  「所以阿姆斯壯月球漫步時你大約三歲,」他說,「當時府上有電視機嗎?就發生在你說的那個夏天。」

  「當然。是一臺彩色小電視,放在客廳窗戶旁邊的架子上。後來我們換了大電視,是索尼的。」

  「你父母很可能看過登陸月球,從開天闢地以來最重要的歷史時刻之一。你有任何印象嗎?」

  「我知道他們看了報導,因為他們事後談論了好多年。那天,老爸去看了牙醫,老媽給他做了黃菊茶漱口用。他不知何故居然被茶燙傷嘴。那個故事我聽過幾十次。但我不記得尼爾.阿姆斯壯說出他的名言,或看到他像隻白色大玩偶在月球表面跳來跳去。當然,我後來看過那場面。」

  「看?對你而言,在那個年紀,登月完全沒有意義。為了任何理由,一小塊木頭對你更重要。但萬一你發現你從未去過費城,那都是你自己大腦捏造的景象,而非真實記憶呢?」

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close-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