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眠之城

發稿時間:2018/11/09
不眠之城
不眠之城
作者|比爾‧海耶斯
譯者|鄧伯宸
出版社|心靈工坊
出版日期|2018/10/18

  形容自己是「被死亡染色」的作者海耶斯總是在旁人睡去時醒著,在旁人死去後繼續活著,這彷彿給他更敏銳的洞察,看見紐約城市暗處的生命力,並坦然地全心去愛他遲暮之年的同性伴侶──奧立佛‧薩克斯(Oliver Sacks)。他用這本書見證這段超越藩籬的愛情,獻給紐約,也獻給每個平凡的人生。

文章節錄

《不眠之城:奧立佛‧薩克斯與我的紐約歲月》

成為紐約人

  一如之前與之後來到紐約的無數人,我來這裡也是一張單程票,以後的日子要怎麼過,心裡也只有模糊的概念。沒有儲蓄,所有的家當幾個手提箱就塞滿了。甘迺迪機場落地,我買了自己的第一張地鐵儲值卡(MetroCard),儲值十美元。要是我知道有無限計次卡,鐵定花大錢買他一張,儘管如此,無限云云,給我的感覺是:往者已矣,來者不慮。

  從甘迺迪機場,搭上前往法洛克威(Far Rockaway)的A線班車。紐約人都知道,要去曼哈頓,這根本就是錯誤的方向,而我是到了後來才弄清楚。人生任何值得走的路,總難免會搭錯車、受到意外耽誤,偶爾還會碰上機械故障。重要的是,要懂得掉頭,自會走上對的路。

  紐約的第一晚,待在上東區一個朋友的朋友處。第二天早晨,外出買了一張床墊,吩咐當天送到我在西村找好的一間公寓。我記得,坐在空蕩蕩的臥室裡等貨車過來,手機響了,一個不認識的號碼,是我舊金山公寓樓下鄰居的妹妹打來的,通知我她的姊姊過世了。

  傑菲,一個有著小男生名字的頑強老鳥,罹患了肺癌。搬來紐約之前,我蠻花了一些時間陪伴她,不時幫著她進進出出,或就只是聊聊天。她有一雙明亮的藍眼,害怕自己會死。她很高興我要搬來紐約,不希望我和她一樣,在那棟樓裡孤單一人老去。

  下樓和傑菲道別時,她堅持要我拿一樣她的東西帶走。任何我想要的東西,都可以。我十分喜歡她的一盞沾滿灰塵的舊桌燈──世紀中葉的款式,也確實是購於世紀中葉。「拿去吧!」她說。就這樣,如今燈在我桌上,陪我寫這篇文章。燈罩散發柔和溫暖的琥珀光澤,彷彿她就在那光裡;的確是,那是她吸菸多年燻出來的。

  獲悉有關傑菲的消息後,我衝下六道階梯,直接進了對街的德國餐廳,點一杯啤酒,站到窗邊,以便能看到貨車過來。在那裡,和一名男子聊起來。他名叫賴瑞;是個大塊頭,穿一件破舊的灰色套裝。他在等他的妻子。我告訴他,我剛搬來這裡,他二話不說,向吧檯招手。

  「培恩龍舌蘭(Patrón)。」他說。

  我們互碰小酒杯。

  「歡迎。」賴瑞說。「歡迎來紐約。」龍舌蘭酒入口澄澈爽朗有如金屬,一種我叫不出名字的元素。

  半杯啤酒還沒喝完,貨車來了。

  「我的床來了。」

  「現在你正式有個家了。酒算我的,加油。」

  他給我他的名片,告訴我,若需要幫忙,任何需要幫的忙,撥個電話。就此一別,將近十年了,名片我還留著:勞倫斯‧H.‧史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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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曾經多次走訪紐約,但住到這裡,沒多久便發現,那可完全是另一回事。另一方面,在紐約,光是有個地址還算不上是個紐約人。就我來說,第一次離城的那一刻就是如此。當時,我要飛回西雅圖和家人過聖誕。飛機才起飛,我便悵然若失,在餐巾紙上寫下:在離開時覺得若有所失,才真成為紐約人。這樣說,倒不是捨不得無線電城的大腿舞秀、時代廣場的紐約跨年夜,或大都會博物館的精彩展出。在紐約,永遠都有難以思議的事情在某個角落發生,總在之後才會傳進你的耳裡。

  我真正懷念的是那些稍縱即逝、令人豎耳竊聽、意想不到的:一場落雪,覆蓋城市,將之變成一個寧靜的新世界。或者,在夏季,薄暮時分,第一隻現身公園的螢火蟲身影。踩踏在西村鵝卵石街道上的噠噠馬蹄聲,載著深夜時分巡邏的騎警;又或是情侶的爭吵,路人盡皆聽得分明。當然啦,話又說回來,對我的耳朵來說是音樂,對別人則可能難以忍受。紐約生活是一首約翰‧凱吉(註1)的樂曲,以不諧和音譜出的流暢。

  這種特質,我是在地鐵中發現的。每一條線的每一班車的每一節車廂都存在著驚奇,隨機抽樣的人們被丟到一個有限的空間,為時短短幾分鐘,真是十足的魔術方塊。誰也不知道自己會碰到誰,誰會坐到誰的旁邊。我倒是喜歡站著,既不打瞌睡也不看書,這樣才不會錯失一些難得一見的景象,譬如兩班車同時發車啟動,有如剛剛衝出柵欄的兩匹賽馬並駕齊驅。

 若是深夜,我會找機會到第一節車廂,站在最前頭,透過擋風玻璃望出去的視野毫無遮蔽。但見地鐵飛馳向前,兩旁燈光閃爍有如星辰,覺得自己置身火箭之中,急速穿越深邃時間(註2),不知道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抵達什麼地方。

譯註

1.約翰‧凱吉(John Cage, 1912-1992),美國前衛古典音樂作曲家,最有名的作品是一九五二年的《四分三十三秒》,全曲沒有任何一個音符,是機率音樂、電子音樂的先驅。

2.深邃時間(deep time),一個地質學的概念,由十九世紀蘇格蘭地理學家詹姆士‧赫頓(James Hutton, 1726-1797)提出,指的是地球的年齡,四十五億五千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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