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被標籤

發稿時間:2019/05/03
生而被標籤
生而被標籤
作者|伊布拉.肯迪
譯者|張玉芬、張毓如、陳義仁
出版社|馬可孛羅
出版日期|2019/03/30

  作者開門見山:「從出生的那刻起,美國黑人就已經被貼上了標籤。」這樣的命運,其實有淵遠流長的建構過程,透過編年體,作者在本書中詳實記錄黑人種族歧視觀念的演變,及其在美國歷史發展中的驚人影響力。跟一般人的認知不同,種族歧視的觀念並不是因為無知或仇恨而生,而是被每個時代某些最出色的人物催生琢磨出來的。本書給了我們揭露種族歧視觀念的歷史的工具,卻也給我們改變社會觀念的反思與希望。

文章節錄

《生而被標籤:美國種族歧視思想的歷史溯源》

  一九六五年三月七日,成百上千名遊行者在塞爾瑪外圍一座橋上遭受棍棒攻擊,國會在那之後開始處理投票權法案,這讓美國人有理由期待正義。然而,即便有了投票權法案,美國也不會就此了事,這是詹森總統六月到霍華德大學做畢業演講大膽宣告的。「你不會找來一個被鐵鍊綁腳多年的人,接著解放他,將他帶到賽跑的起跑線上,然後說『你可以自由跟其他所有人競爭』,卻仍合理相信你是完全公平的。」這很可能是歷來美國總統說過最反種族主義的聲明。而詹森才剛剛開始。「我們追求的不僅有自由,還有機會,」他說,「我們不僅追求法律平衡,而且追求人的能力,不僅追求做為權利和理論的平等,也追求事實平等和結果平等。」種族進步主要是惠及「一個成長中的中產階級少數群體」,至於貧窮的黑人,詹森則說:「圍牆正在升高,鴻溝正在擴寬。」

  在詹森的時代,在民權立法之際,失業方面的種族不對等擴大了,收入差距擴大了,而貧窮、嬰兒死亡率和都市隔離的差距也全都擴大了―正如他在霍華德大學所指出的。為什麼這一切會發生呢?詹森提出兩個「廣泛的基本理由」:一個是反種族主義的(「承繼來的貧窮」和歧視的「破壞性」遺留),另一個是種族主義的(「黑人家庭結構崩潰造成的破壞」)。

  詹森在霍華德大學那場演講給那些民權領袖帶來期望,這讓詹森的勞工部助理部長丹尼爾.派屈克.莫尼漢很高興,他的《熔爐之外》在都市社會學中仍廣受閱讀。莫尼漢在替詹森撰寫講詞的時候,其實還清楚記得他剛完成,但未發表的那篇政府報告。莫尼漢的《黑人家庭:全國行動的理由》(The Negro Family: The Case for National Action)在一九六五年五月前送到詹森的辦公桌上,該報告以統計證明,過去十年的民權立法並未改善大多數非裔美國人的生活條件。但是,在所有這些關於種族主義進展的反種族主義揭示之後,莫尼漢卻隨筆寫向同化主義觀念。他認為,歧視迫使黑人家庭變成「母權結構,由於那跟美國社會其他部分如此不一致,因此嚴重阻礙了那整個群體的進步,而且重重加壓在黑人男性身上,從而也加壓在許多黑人女性身上」。莫尼漢最終跟著富蘭克林.弗雷澤(他的主要學術根源),認定女性戶長家庭較為低劣(此為性別歧視),並認定黑人家庭為「一團亂的病態」(此為種族歧視)。他把黑人男性描繪成被歧視給去勢了。由於黑人男性承擔戶長的社會角色而不堪重負,因此他們要比黑人女性更受壓迫。莫尼漢懇求說,他們需要國家行動。

  一九六五年八月六日,大約就在莫尼漢報告被洩漏給媒體的時候,詹森簽署了重大的《投票權法》。那些試圖繞過一九六四年《民權法案》的歧視者,原本可以輕鬆從投票歧視者那學到一課,那些人在六、七十年間一直都將其意圖藏在讀寫能力測試、投票稅和祖父條款,而這裡頭全都沒有種族歧視語言。一九六五年《投票權法》不僅禁止這些看似種族中立、但幾乎完全剝奪南方黑人投票權的政策,還要求現在對南方投票法律的所有修改都要經過一位聯邦官員批准,此人將確保那些修改不會「以種族或膚色為由否定或限制投票權」。著重意圖的一九六四《民權法案》遠遠不如著重結果的一九六五年《投票權法》來得有效。光是在密西西比州,黑人選民投票率就從一九六四年的百分之六增加到一九六九年的百分之五十九《投票權法》最終成為美國國會歷來通過的最有效的反種族主義立法。但是,該法並非沒有漏洞。「我們認識到,增加的投票力度可能會促使歧視策略發生轉變,」司法部長尼可拉斯.卡岑巴赫(Nicholas Katzenbach)在國會作證說道。「一旦有大量黑人能投票,一個個社群仍可以拋出障礙,藉以阻礙那些選民,或讓黑人難以贏得民選職位。」卡岑巴赫對於種族主義政策能在種族進步之下仍然取得進展此一事實的認識,在事後證明是有先見之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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