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蹤記

發稿時間:2019/07/19
迷蹤記
迷蹤記
作者|約翰‧哈威
譯者|李靜宜
出版社|東美出版
出版日期|2019/07/11

  作者約翰‧哈威被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推崇為「犯罪作家中的犯罪作家」,多次獲獎,並榮獲具有終身成就意義的「鑽石匕首獎」。約翰‧哈威讓筆下警探脫離了絕對的正與邪,在層疊交錯的人物與情感關係中,甩脫了正義剛直的一般準則,綻出一朵人性關懷之花。

文章節錄

《迷蹤記》

  這個時間的波蘭俱樂部還很安靜,唱片音樂從另一個房間傳來。吧台旁喝伏特加的人也不太多。芮尼克讓侍者領他坐到角落的桌子,避開待會兒舞會開始就會湧進的人潮。接到瑪黎安.威茲札克的電話時,他稍微有點意外,但很高興自己終於不必再背負做決定的重擔。心裡的掙扎是從很多年前就開始的,在他還是個年輕的警員,剛娶了伊蓮的時候。那時晚上很少不值班。而如今,不上班的夜晚似乎又太多了。

  「我打電話給你,你不介意吧?」

  芮尼克把其餘的皮爾森啤酒倒進杯裡,搖搖頭。

  「太晚通知你了。」

  「沒關係。」

  「我在想,嗯,你會不會覺得我很沒禮貌。」

  「瑪黎安,沒問題的。」

  「你知道的,查理……」她沉吟著,纖長的手指摸著酒杯杯緣。芮尼克想起她家客廳落地窗前的鋼琴,波蘭舞曲的曲調,逐漸泛黃的琴鍵。「我有時候想,如果要等你主動來和我聯絡,我們大概很難見得上一面。」

  瑪黎安成年之後一直住在英國,但她講的英語卻像是從模糊不清的黑白電視上看電視劇《佛爾賽世家》學來的,又或者是模仿語文教師發音一字一字學會的。

  「這是鉛筆。這是什麼?」

  「這是鉛筆。」

  她穿著素面的高領黑洋裝,繫白色腰帶,在腰側打個鬆鬆的蝴蝶結。一如既往,她的頭髮緊緊往後梳,夾得整整齊齊的。

  「你知道嗎,查理,我今天晚上本來要去看戲。莎士比亞。有個從倫敦來的巡迴劇團,非常出色,我認為。評價很高,我已經期待了一整個星期。最近城裡很少有像這樣的文化活動,」瑪黎安啜了一口杯裡的酒,搖搖頭,「真是太可悲了。」

  「後來呢?」芮尼克問,「演出取消了?」

  「噢,沒有。」

  「票賣光了。」

  瑪黎安微微嘆氣,非常淑女的一聲嘆息,是會在客廳裡引來君子好逑的那種嘆息。「我的朋友,查理,要來接我一起去看戲的那對夫妻,下午打電話來。我都已經挑好晚上要穿的衣服了。那位先生病了,而太太芙瑞達不會開車……」她瞄了芮尼克一眼,露出微笑,「我心想,沒關係,我可以自己去,我還是可以欣賞這齣戲。我洗好澡,繼續準備。但是內心深處,查理,我知道我不可能自己一個

人去。」

  「瑪黎安。」

  「嗯?」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查理,今天是星期幾? 是星期六晚上啊。星期五、星期六晚上,女人,像我這樣的女人獨自進城不再安全了。」

  芮尼克瞄了一眼酒杯和旁邊的啤酒瓶:都是空的。「你可以叫計程車。」

  「那回家呢? 我打電話給劇院,他們說表演是十點三十五分結束,查理,你也知道那個時間得到什麼地方才叫得到計程車。不是一路走到廣場,就是到維多莉亞飯店。不論往哪邊走,走哪一條路,到處都是一群群年輕混混……」她高聳的顴骨兩團亮紅,襯得皮膚更加蒼白。「不安全,查理,再也不安全了。他們好像就這樣一步一步的,逐漸占領了整個城市。粗魯,喧鬧。而我們轉頭視而不見,再不然就是待在家裡,鎖好門。」

  芮尼克很想反駁她,說她過度誇張,情況其實不是這樣的。但他只是靜靜坐著,把玩酒杯,想起警察聯盟會議上的資深警官曾經提出警告,說警察就要失去對街頭的掌控權了。他知道有些城市,不只是倫敦,警察週末巡邏時,防彈背心和盾牌已經是警車上的標準配備了。

  瑪黎安碰碰他的手。「回想一下,查理,沒太多年之前,很多年輕人在街上橫行霸道。我們是應該覺得害怕。」

  「瑪黎安,那不是我們的年代,是我們爸媽,甚至是祖父母的年代。」

  「所以我們就應該忘記?」

  「我的意思不是這樣。」

  「那是怎樣?」

  「這不一樣。」

  瑪黎安的黑眼珠像大理石,像剛翻過的泥土那般黑亮。「就是因為那些年輕人,我們的家人才流離失所。那些人沒被關起來,沒被丟進貧民窟,也還沒死。要是我們不牢牢記住,怎麼防範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呢?」

  雷蒙已經在麥芽坊坐了大半個鐘頭,喝了兩大杯,一小杯,看著女人成群結隊進進出出,一身亮彩,尖聲交談。酒吧另一頭,DJ放著歌曲,雷蒙不太記得這些歌,連是誰唱的,歌詞是什麼,都記不清楚。只偶爾有一兩段旋律很熟悉,埃迪.范.海倫和 ZZ Top 合唱團之類吵得要命的白人樂團。

  雷蒙開始不安起來,拼命壓抑自己不去看吧台附近的那些年輕人。他們不時盯著他看,希望他能有反應,至少挑起眉毛瞪他們。他知道他們不會在這裡動手的,他們會等到他站起來,才尾隨他到馬路上。然後就在他轉向法院的方向走去時,他們會大聲罵他,追上他,包圍他,從他身邊推擠超前。就在上個星期,他在那條街上看見有個傢伙被丟進服裝店的櫥窗裡。他們解決完那人之後,那人眼睛隨即閉上,那張臉活像雷蒙工作時扛在肩上的大肉塊,流著鮮血弄髒他的連身工作服。

  他們沒辦法這麼輕易撂倒雷蒙,不會像上一次那樣。如今他有了可以反擊的東西。

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close-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