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曲

發稿時間:2010/11/27
夜曲
夜曲
作者|石黑一雄
譯者|吳宜潔
出版社|聯經出版
出版日期|2010/10/29

  日裔英國作家石黑一雄在最新短篇小說集《夜曲》中,用音樂寫小說。五篇小說主角都是熱愛音樂的人,他們孤獨的靈魂、哀傷的情感波動,與對理想的追尋,都被音樂串連起來,餘音不絕地迴盪在故事之間,無形中把短篇串連成長篇,成為洋溢音樂氛圍、很美的一部文學作品。

  在英國長大的石黑一雄,不僅是英國的重要小說家,也是諾貝爾文學獎熱門人選。他寫作取材多元,描寫英國貴族的《長日將盡》獲得英國布克獎並拍成電影,科幻背景的《別讓我走》獲得歐洲小說獎,《夜曲》一書他繼續開發新領域,用音樂講故事,表現也不俗,實為當今少見風格多元的小說家。

  這本書幾個短篇小說主角,在對音樂著迷的浪漫情懷中,仍有理想性格,不願意迎合世俗潮流,他們的故事,有愛情,有親情,有友情。作者用音樂串連書中人物之間的心靈交流,細膩而深刻,尤其描繪愛情卻不寫性愛,發揮的感情力量反而有更大的漣漪,這也是作者非常高明的地方。

  在敘事技巧上,本書雖是短篇小說集,每一頁卻都有充滿戲劇性的轉折發展。英國泰晤士報稱讚本書故事平常,沒有炫技筆法,卻是精心打造,處處驚喜,令人想一窺究竟。

文章節錄

或雨或晴

  愛蜜麗和我一樣,喜歡老派的美國百老匯歌曲。她偏好快節奏的曲目,像是艾文.柏林(Irving Berlin)的〈貼臉相偎〉(Cheek to Cheek)和柯爾.波特(Cole Porter)的〈愛的開始〉(Begin the Beguine),我偏好苦甜參半的民謠——像〈又見雨天〉(Here’s That Rainy Day)、〈不曾入心〉(It Never Entered My Mind)。雖然差距頗大,但那個時代要在英國南部的大學校園找到同好,簡直近乎奇蹟。現在的年輕人可能各種音樂類型都聽。我有個姪子今年秋天上大學,迷上了阿根廷探戈音樂,他也喜歡愛迪.琵雅芙以及最新的獨立樂團。不過,在我們那個年代,品味選擇沒這麼廣。學生大致分成兩派:一是長髮寬衣的嬉皮,酷愛「前衛搖滾」;一是整齊端莊的古典樂迷,其他音樂一概棄如敝屣。偶爾,你會巧遇嗜愛爵士的人,但這些人通常是所謂的跨界類型——狂放無盡的即興,而那些最初始、讓人愛上音樂的美麗歌曲,他們是不會看在眼裡的。

  所以,當發現有另一個人也欣賞美式音樂時,真是鬆了口氣,而且還是位女性。和我一樣,愛蜜麗專門收集黑膠唱片,鍾愛細膩、直率的唱腔——你經常能在骨董店找到這些我們父母那輩丟棄、遭到賤價出售的唱片。她偏愛莎拉.芳恩(Sarah Vaughan)和查特.貝克;我鍾情茱莉.倫敦(Julie London)和佩姬.李(Peggy Lee);辛納屈或艾拉.費茲傑羅都不是我們的菜。

  頭一年愛蜜麗住校,她的房裡有台手提式唱機,是當年相當流行的機種。看起來就像只大帽盒,淺藍色的表皮,單顆內嵌式喇叭,得先掀開蓋子才能看見裡面的轉盤。以現在的標準來看,音質滿粗糙的,但我還記得,當年我們倆總窩在一塊兒,開心地連聽上好幾個小時;取下一張唱片,再小心翼翼地把唱針挪去另一張上頭。我們喜歡比較同一首歌的各種版本,然後相互討論歌詞和歌手的詮釋:這段非得唱得這麼酸不可?〈我心上的喬治亞〉(Georgia on My Mind)——究竟該把喬治亞當成個女人、還是美國的一個地方來唱?我們尤其喜歡那種歌詞明明洋溢著歡樂、唱腔卻令人徹底心碎的唱片——像是雷.查爾斯(Ray Charles)的〈或雨或晴〉(Come Rain or Come Shine)。

  愛蜜麗是如此熱愛著這些歌曲,因此,每次聽到她與其他人討論起裝腔作勢的搖滾樂,或是毫無內涵、那掛加州歌手,我總是詫異不解。有時,她跟他們討論某張「概念」專輯的熱忱,並不亞於我們倆討論起蓋西文或霍華德.愛倫(Howard Arlen)時的專注;我只能緊咬嘴脣,以免透露出我的不悅。

  那時的愛蜜麗,身材修長又美麗,大學時代要不是那麼快就和查理定下來,肯定會有一大票追求者排隊搶著追。但她從來不是喜歡打情罵俏的那種女生,所以一和查理在一起,其他人只有打退堂鼓的份。

  「這是我把查理留在身邊的唯一理由。」有一次,她板著臉這麼告訴我。看到我一臉震驚,才爆出一陣笑。「只是玩笑啦。查理是我的親愛的、親愛的、親愛的。」

  查理是我大學最要好的朋友。大一那年,我們幾乎一整天賴在一塊,也是因為這樣我才認識愛蜜麗的。第二年,查理和愛蜜麗在城裡合租房子,雖然我是那邊的常客,但和愛蜜麗窩在唱機旁談天說地已成往事。因為,每次我過去,總有好幾個學生坐在一起有說有笑的,還有一台豪華音響不停發送震耳欲聾的搖滾樂。

  幾年下來,我和查理一直維繫著親密的友誼。雖然不像以往那麼經常見面,但主要是因為距離關係。我在西班牙待了幾年,之前還有義大利和葡萄牙;查理大多的時間住在倫敦。唔,不過,要是這樣聽起來像是我是旅人遊子,他是居家男人的話,可就妙了。事實上,查理一年到頭飛來飛去——德州、東京、紐約——參加他各項位高權重的大型會議;我則年復一年困在同一棟潮溼的建築物裡,出拼字考試試題,或用慢速英文重複同樣的會話:我的—名字—叫—雷。你叫—什麼—名字?你—有—小孩—嗎?

  我大學畢業、開始教英文時,感覺挺不賴的——有點像大學的延伸。語言學校在當時的歐洲如雨後春筍般竄起,雖然教學本身十分單調,工時又冗長,但在那個年紀並不會在意這些。你會花許多時間待在酒吧,輕易結交上朋友,讓人覺得身處一個廣大的人際網路,彷彿能擴張到全世界;隨便就能碰到秘魯或泰國來的人,讓你覺得只要你想,你可以無止盡地縱遊四方,再遠的角落也能靠朋友找份工作謀生。你永遠都會是這個溫暖又無盡的流動教育大家庭的一分子,大夥兒總是舒適地窩在一起,點杯酒,暢談前同事、跟精神病沒兩樣的學校主管,還有怪異的協會成員等等。

  八○年代晚期,去日本教書成了大家的話題,很多人靠這個大賺了一筆。我認真擬了計畫,卻從未成行。我也有考慮巴西,還讀了幾本書研究當地文化,連申請表都寄了。但不知怎麼的,就是去不了那麼遠的地方。於是我在南義大利、葡萄牙待了一陣子,最後回到西班牙這裡。轉眼間,你已四十七歲,昔日舊識早已被新世代取代,聊的是不同的八卦,嗑不一樣的藥、聽不一樣的音樂。

  這段時間,查理和愛蜜麗結了婚,在倫敦安頓下來。查理曾同我提過,等他們生小孩時,我得當其中一個孩子的教父。但這件事後來也沒成真,因為,他們一直沒生出小孩,現在,我想也為時已晚。不得不承認,長久以來我對這事感到失望。或許是我一直幻想當他們孩子的教父,好讓我在這兒的生活和他們在英國的生活有個正式的連結,無論這連結多麼微小。

  總之,這年夏初,我會去倫敦和他們住一陣子。這是事先就規劃好的行程,出發前幾天,我還撥了通電話確認,查理說他們倆「狀況極佳」。因此,在經歷堪稱微恙的幾個月以後,我滿腦子想的只有縱容一下,徹底放鬆放鬆。

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close-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