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男孩和冰霜巨人

發稿時間:2011/08/06
微笑男孩和冰霜巨人
微笑男孩和冰霜巨人
作者|尼爾‧蓋曼 / 文字,達姆 / 繪者
譯者|周沛郁
出版社|繆思
出版日期|2011/07/07

  因發現石油致富的挪威,四十年來有如人間天堂,生活富足而環保,犯罪率低,法律寬鬆無死刑,近來的個案殺人魔在執政黨青年夏令營殺戮事件有如晴天霹靂,有人認為這個殺人魔應該閱讀《微笑男孩和冰霜巨人》,這是一本取材北歐挪威神話的魔幻文學創作,可以啟發人性的溫暖面。

  五十歲的作者尼爾‧蓋曼創作非常多樣化,從小說、漫畫、電影劇本、散文、兒童故事、歌詞,到奇幻、科幻、驚悚小說都精通,被稱為鬼才作家、故事寶窟,獲獎無數,這本書是為英國四月舉辦的「世界讀書日」而寫,改編自挪威神話,描述一個不幸而奇怪的小男孩幫助諸神不戰而擊退冰霜巨人的溫馨故事。

  小男孩兀特運氣不好,父死後腿斷成跛,但他總是微笑以對,在森林被狐狸引去救熊,狐狸、熊、老鷹送他回小木屋,半夜還說人話,原來三位神被冰霜巨人騙而失去城堡,冰霜巨人掌管大地以致春天不來,小男孩陪諸神回到神的大地,才知其實冰霜巨人的哥哥被諸神欺騙,小男孩單獨智取說服冰霜巨人返回北方,諸神回復了神的形貌,春天也重回人間。

  這個魔幻神話不是要凡人打敗冰霜巨人,也不需去征服大自然。小男孩兀特的母親說過一些男孩和巨人比賽丟石頭看誰丟得遠的故事,一個小男孩丟的是小鳥,飛得比較遠而贏了。兀特以冰霜巨人為美麗的女神來到南方,但因此春天不來,美的事反而變得不美,說服冰霜巨人北歸。這裡面有北歐嚴酷天氣與艱苦環境所孕育出的溫暖思維,加上作者安排的細膩轉折,讓故事豐富好看,大人小孩都適合。

文章節錄

  從前從前,有個男孩叫做兀特;當時在那個地方,取這名字沒什麼奇怪不尋常。兀特的意思是刀尖,是個會帶來好運的名字。

  不過他的確突兀奇特。至少村民是這麼覺得。真要說他和名字哪裡不像,就是他運氣並不好。

  他父親兩年前出海打劫的時候死了,當年兀特只有十歲大。出海打劫的確會死人,不過他父親並不是蘇格蘭人殺的,沒有像堂堂正正的維京人一樣,光榮地死在激戰中。他們帶了結實的小矮種馬當馱獸,有一匹落水,他跳下船救牠,最後送了命。

  他們會把搜刮到的所有黃金、貴重物品、食物和武器一起裝上矮種馬背,馬兒便載著財貨,拖著沉重的腳步走回長船。矮種馬是船上最寶貴也最賣力工作的一員。大個子歐拉夫被蘇格蘭人殺掉之後,兀特的父親不得不接手照料矮種馬。兀特的父親平日是柴夫和木雕匠,對矮種馬沒什麼經驗,不過盡心盡力。回程在奧克尼外海的暴風雨裡,有匹矮種馬鬆脫,掉下船。兀特的父親抓著繩索跳進灰色的海中,把馬推回船邊,和別的維京人合力把牠拉上甲板。

  隔天早上,他因受寒和肺部進水而過世。他們回到挪威,把消息告訴兀特的母親,而兀特的母親告訴了兀特。兀特只聳聳肩,沒有哭,什麼也沒說。

  誰也不知道兀特心裡有什麼感覺。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峽灣岸上的村子裡,大家對彼此的事一清二楚,所以兀特這樣實在討人厭。

  當時沒有人完全當維京人過活,大家都有別的工作。男人去出海打劫只是為了取樂,或想得到村裡沒有的東西。他們甚至靠這樣找到妻子。兀特的父親膚色很淺,母親膚色卻很深,她是被長船從蘇格蘭載到峽灣來的。她會唱她少女時期學的歌給兀特聽,那時兀特的父親還沒奪走她的小刀,把她丟到肩上,帶她回長船。

  兀特猜想她思念蘇格蘭,可是問她時,她說不會,她不大思念蘇格蘭,只是思念說她母語的人。她現在會說挪威人的語言,不過還帶著口音。

  兀特的父親擅長用斧頭。他在峽灣後的小林子深處裡用原木搭了一間單房的小木屋。他會進林子裡待個一星期左右,出來的時候,他會推著一輛手推車,車上堆著高高一落原木,都處理好了,只等著曬乾劈裂。那地方的一切都是木頭做的:用木釘釘合木板,打造木房子或木船。

  冬天,積雪太高無法出門的時候,兀特的父親就會坐在火邊雕刻,把木塊變成面孔、玩具、杯和碗,兀特的母親則縫補、煮菜,而且總是唱著歌。

  她的聲音很美。

  兀特不了解她唱的歌詞是什麼意思,但她唱完會翻譯給他聽,他腦裡就會騷動著種種畫面:華麗的貴族騎著駿馬出行,腕上停著高貴的獵鷹,勇敢的獵犬總是跟在身旁,而他們已準備涉入各式各樣的麻煩,對抗巨人、拯救少女,幫人民擺脫暴君的壓迫。

  兀特的父親過世以後,母親愈來愈少唱歌。

不過兀特依然微笑,惹得村民發狂。甚至連他右腿殘廢的意外發生之後,他還是帶著微笑。

  長船沒帶父親的遺體回家;那是三星期以前的事了。兀特拿了父親砍樹的斧頭,那把斧頭好大,他幾乎抬不起來,但他確信砍樹該明白的大小事自己全知道,決心把知識付諸實踐,於是就把斧頭拖到林子裡。

  事後,他向母親承認,他也許該用小一點的斧頭、找小一點的樹練習。

  不過他的表現還是很不得了。

  樹倒在他腳上之後,他用斧頭挖掉腿下的土,把腿拉出來,因為腿骨斷了,他還砍下一段樹枝替自己做了根枴杖。他設法拖著父親沉重的斧頭把自己弄回家;因為金屬在那片丘陵地上很罕見,斧頭不是買來的就是偷來的,他可不能丟著斧頭,任它生鏽。

  就這樣過了兩年,兀特的母親改嫁給胖子阿弗列。沒喝酒時阿弗列還算親切,不過他跟前妻已經生下了四個兒子、三個女兒(前妻被閃電打死了),沒空關心跛腳繼子,所以兀特愈來愈常待在大森林裡。

  兀特很喜歡春天,春天裡,瀑布會順著溪谷流下,林地覆滿花朵。兀特喜歡夏天,那時第一批莓果開始成熟,兀特也喜歡秋天,秋天有堅果和小蘋果。但兀特不喜歡冬天,村人整個冬天幾乎都待在村子的集會廳裡,吃根莖類蔬食和醃肉。冬天裡,男人會打架、胡鬧、唱歌、睡覺,醒來又打架,而女人會搖著頭,縫補編織。

  每年三月時,嚴冬過去。雪逐漸融解,河水開始奔流,世界會再次甦醒。

  但那年不同以往。

  冬天遲遲不走,有如拒絕死去的病人。日復一日的灰暗中,結冰堅硬不化;世界依然冷酷冰寒。

  村子裡,居民開始看彼此不順眼;他們已經隔著大廳對望四個月之久。男人該把長船駛出海,女人該整地準備種東西了。遊戲變得骯髒,玩笑變得刻薄,打架變得殘暴。

  所以三月底的一個清晨,還有幾個小時才日出,霜凍得硬梆梆,地面像鐵一樣動也不動,而胖子阿弗列、他兒女和兀特的母親還在睡夢中的時候,兀特穿上他最厚最暖的衣服,偷了掛在胖子阿弗列家屋椽上的半條燻黑鮭魚肉,用火盆從火裡裝了一把閃爍的餘燼;他還拿了他父親第二好的斧頭,用皮帶綁在腰帶上,然後一跛一跛走向林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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